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律师法 > 律师动态 > 维权律师与惠普面对面谈判

维权律师与惠普面对面谈判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3-25 04:56:53 人浏览
问题相似?直接咨询律师 >

导读:

惠普首次承认笔记本存在缺陷表示将推出新的解决方案本报讯(记者袁国礼)昨天下午,在国家质检总局的协调下,惠普维权团与惠普代表首次进行面对面谈判,维权律师要求惠普公布所有问题机型、主动与消费者联系解决问题等。惠普方面首次承认笔记本电脑存在缺陷,并表示将

  惠普首次承认笔记本存在缺陷表示将推出新的解决方案

  本报讯(记者 袁国礼)昨天下午,在国家质检总局的协调下,惠普维权团与惠普代表首次进行面对面谈判,维权律师要求惠普公布所有问题机型、主动与消费者联系解决问题等。惠普方面首次承认笔记本电脑存在缺陷,并表示将推出新的解决方案。

  要求公布所涉产品型号

  昨天下午,在国家质检总局相关部门的协调下,法易网负责人王丰昌、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永斌等维权律师团成员,与惠普品牌市场部总监沈激等人,面对面进行谈判。谈判从下午两点半开始,一直持续到近5点结束。据刘永斌律师介绍,他们代表消费者,要求惠普公布全部所涉及的问题笔记本的型号,并对因此给消费者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包括误工费等。而且,惠普不应该坐等消费者上门,应该根据服务中心的维修记录,主动与消费者联系解决问题。维权律师团表示,惠普目前的方案,是在拿“三包规定”当挡箭牌。

  据了解,惠普方面当天首次承认“单一生产线、单一型号的产品存在缺陷”,但并没有做出更详细的说明。惠普方面还称,会考虑维权律师团提出的问题,并争取在近期推出新的解决方案。

  国家质检总局相关人士也表示,惠普应该将所有涉及的电脑型号公布。

  虽然对惠普的答复仍不满意,但维权律师团表示,现在也只能看惠普下一步的反应再进一步打算。

  维权人数仍在增加

  据刘永斌律师介绍,目前已经有800余名消费者授权他们解决问题,“人数仍在增加”。刘律师表示,近期还将向质检总局提交新的材料。

  记者昨天拨打惠普品牌市场部总监沈激的电话,但电话无人接听。

  从2008年起,就有消费者反映惠普部分笔记本存在过热、闪屏等问题,去年9月份达到一个高峰,武汉一名消费者因此将惠普告上法庭,并获得赔偿。今年3·15期间,惠普事件愈演愈烈。先是有律师代表消费者投诉到质检总局,随后央视3·15晚会曝光了惠普的诸多问题。惠普方面虽然又是道歉又是不断推出解决方案,但由于拒绝承认产品存在设计缺陷和拒绝召回,被消费者认为缺乏诚意,消费者不断采取各种手段进行维权。

  >>相关

  法易网回应质疑

  在法易网站出来代表消费者维权的同时,也遭到质疑。有人称,法易网强迫消费者签授权书,并不允许消费者退出。

  对此,王丰昌解释称,授权书中确实有要求消费者不要中途退出的相关条款,主要是考虑到律师会对消费者的情况进行了解,如果消费者中途退出,律师所做的工作就白做了,对律师不公平。这样做还有另外一个原因,是担心惠普会各个击破消费者,不利于整个维权进程。

  对于外界质疑是为了个人私利的说法,王丰昌称,这是别有用心的人在挑拨。王丰昌表示:“做一件事要看它的社会价值。”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大家都在问
  •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要及时报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责任认定。如果驾驶员违反道路交通法律法规,造成同车人死亡的,且负事故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的,驾驶员除承担刑事责任外,还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同车人对于事故有过错的,可减轻驾驶员的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一、《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二、《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如果发现产品质量出现问题,生产者和销售者连带责任:对外连带,内部追偿(《侵权法》(1)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2)生产者的责任:无过错责任(《产品质量法》、《侵权责任法》)①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医患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卫生行政部门交由医学会组织鉴定的委托。医患双方及卫生行政部门在委托鉴定时需提供:正式委托书;相关材料(医患双方共同委托时提供);医疗事故争议行政处理申请书复印件(卫生行政部门提供);交纳鉴定费的收据。医鉴办收到委托后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的程序如下:一、受理医鉴办接到委托书后,进行审核并出具受理通知书,自受理之日起5日内,通知双方当事人提供鉴定所需的材料:1、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2、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3、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6个小时)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4、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5、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二、组成鉴定组医鉴办根据事故争议所涉及的学科,确定专家鉴定组的构成和人数,原则上至少为3人以上的单数,主要学科的专家不少于专家鉴定组成员的1/2。医鉴办在召开鉴定会前20天之前,通知双方当事人或其委托人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鉴定组成员。双方当事人抽取专家鉴定组成员之前,要求专家回避的应说明理由。三、组织鉴定医鉴办在召开鉴定会前1周内通知医、患、鉴定专家三方。出席鉴定的双方当事人每一方人数不得超过3人。任何一方当事人的无故缺席、自行退席或拒绝参加鉴定,不影响鉴定的进行。任何一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原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或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实时动态
北京地区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广州地区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北京地区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广州地区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3分钟内获得解答 向我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
律师解答动态
法律快车咨询顾问
您好,是谁通知您冻结的呢?具体是因为什么事情呢,可以找相关部门处理
平台特邀律师
平台特邀律师
20分钟前
具体建议去公安户籍部门了解
平台特邀律师
平台特邀律师
17分钟前
根据你工资计算的
平台特邀律师
平台特邀律师
16分钟前
你现在已经上班多长时间了?什么时间进的厂
综合律师团队
综合律师团队
14分钟前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如受伤被认定为工伤,可享受如下工伤待遇:(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2)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需要和对方协商,是您被侵权还是侵权他人商标呢
综合律师团队
综合律师团队
10分钟前
根据个人具体情况计算
我也要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