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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持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不受侵犯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8-05 21:37:04 人浏览

导读:

公民持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不受侵犯也谈夏俊峰案虽然当了十余年的中国律师,早已见怪不怪,不起波澜,但树欲静而风不止,活着总得每天上上网什么的,而这段时间一上网就有这个名字刺着我的眼睛――夏俊峰。看了案情,看了辩护词,看了法院的说法,总让我不自禁的想起

公民持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不受侵犯

——也谈夏俊峰案

  虽然当了十余年的中国律师,早已见怪不怪,不起波澜,但树欲静而风不止,活着总得每天上上网什么的,而这段时间一上网就有这个名字刺着我的眼睛――夏俊峰。看了案情,看了辩护词,看了法院的说法,总让我不自禁的想起读书时看过的美国一个案例,都忘了叫什么名字了,好在现在有网络,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主管的世界知识出版社出版的《世界博览》告诉我说是“1984年美国地铁案”,“1984年12月22日,工程师戈茨走进纽约地铁,他选择跟四个黑人青年坐在一起,随后,其中的一个黑人靠近他,向他索要五美元。戈茨应声拔出手枪(该枪支未登记过),把四位年轻人撂倒在地(一位终身瘫痪,其他受伤)。初审和高级法院都宣判戈茨无罪,然而,纽约州最高法院认为戈茨负有责任,发回重审之后,初审法院还是认定戈茨只犯有非法携带枪支罪,其他罪行概不成立。”(http://blog.ifeng.com/article/2927421.html)。

  今天,夏的律师以正当防卫为其辩护,但稍有中国法律常识的人都知道,这样的辩护理由不可能成立。那为什么还以这个为理由呢?

  作个简单的换位思考,你是夏,在路边无证摆摊,城管可能已经警告了你数次,而你每次只是诺诺称是,却没有向城管大哥交保护费(或者交的太少)。终于,5月16日,城管大哥对你动真格的了,要没收你的讨生工具――煤气罐,这种情况下,稍有常识的人都知道,城管不对夏动用武力是不可能达到目的的,更不排除发泄对其不交保护费的怒气。而夏自然要挨打。接下来夏来到了城管办公室(不管他是情愿还是不情愿),这个时候身为一个中国人,你当然应该知道在这里会发生什么,相信作为读者你身上的肌肉和骨头已经隐隐作痛,你懂的。那么,来到这种地步,作为夏,你该怎么办?

  我想我可以告诉你按照中国的法律规定你应该怎么做,那就是你应该默默挨打。因为别人动手前你当然不能出击,否则你先动手,就是“提前防卫”,还是袭击公务人员,罪无可恕。别人动手了你还是不能动手,因为你要举证是别人先动手的,可是你别忘了,你是在人家的地头上被人家关起门来打,你觉得你举证得了吗?所以,你就挨打呗,打死了是意外,天天车祸不知道死多少人,多你一个不多;打不死是你命大,谁让你无证摆摊了?打你不死相当于你被货柜车撞了都能生还,奇迹啊,这个国家每天都上演奇迹。

  看到这里,相信你明白了为什么正当防卫不可能成立,夏的律师以这个理由为其辩护,不过是书生式的自说自话。

  今天,这个国家许多人津津乐道于别的国家对民众的意愿、人身、财产如何尊重,但深究这些国家的对人民的尊重从哪里来呢?这个世界,“从来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被教训多了自然就懂得尊重了。所以,一天没有持枪的权利,连基本的保护自己保护家庭免受不法侵害的能力都没有,就一天别奢谈什么公民社会。这些年,你会发现哪里叫喊建设公民社会的口号越响亮,哪里就越虚伪、越无耻,践踏民众的基本权利越是肆无忌惮,谁让你是公民了?公民的义务你就一样都不能少!

  今天,所有认为夏应处死刑的人都是对的,非常符合中国法律规定和中国国情的。但世界往往有它自己的规律,这些人往往夜深人静的时候自己就会想:哪天我自己也成了夏俊峰,那可怎么办?所以我猜想夏的最终结局可能是死缓,当然这仅仅是猜想,世界变化快得很快。

  【作者简介】

  许彦庭,北京市立方律师事务所广州分所律师。

许彦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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