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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者的薪金总额单纯与经济效益挂钩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6-24 23:02:52 人浏览

导读:

管理者的薪金总额单纯与经济效益挂钩本文所称的管理者,是指国有企业以经营者为首的中层上管理者。一、目前的“工效挂钩”和经营者年薪制的不足国有企业职工工资总额同企业经济效益挂钩(简称“工效挂钩”)已实行多年,发挥了比较好的作用,但存在一个明显的不足,就是没
管理者的薪金总额单纯与经济效益挂钩

本文所称的管理者,是指国有企业以经营者为首的中层上管理者。

一、 目前的“工效挂钩”和经营者年薪制的不足

国有企业职工工资总额同企业经济效益挂钩(简称“工效挂钩”)已实行多年,发挥了比较好的作用,但存在一个明显的不足,就是没有突出企业管理者对企业管理和盈亏兴衰所起的决定性作用。管理者的工资和职工群众的工资混在一起,存在明显的此多彼少关系,造成二者的工资差别难于确定,工资关系难于处理,只能此多彼亦多,此少彼亦少,既缺乏在企业管理搞得好的情况下对管理者单独的利益激励机制,更没有在企业管理搞得差的情况下管理者所应该单独承担的风险机制。其结果只能是企业的管理搞不上去,经济效益搞不上去,这是目前我国众多国有企业陷入长时间、大面积、大额度亏损困境的重要原因之一。

目前正在试行的国有企业法人代表经营者年薪制,旨在解决“工效挂钩”没有突出经营者作用的问题,无疑对经营者有较大的激励作用。但是,光靠经营者一个(或几个人)管理不好国有企业,必须依靠全体管理者的共同努力。只有对全体管理者都加大利益机制和风险机制,把全体管理者的积极性都调动来,才能管理好国有企业。

管理者的薪金总额单独同经济效益挂钩,就是这样一种分配模式。

二、 基本做法

管理者的薪金总额单独同经济效益挂钩,是指管理者的薪金总额按一比例随着企业经济效益和国有资产的增减而增减。其基本做法是:

(一)首先确定管理者的薪金总额基数,一般应按上一年度的实发数核定。其次确定企业经济效益指标及其基数,一般应采取实现税利指标,其基数也按企业上一年度实际完成数核定。为了防止管理者搞短期行为和虚假利润,可辅之以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作为制约指标。为了防止管理者单纯通过压低职工工资来增加税利,可将管理者的薪金同职工群众的工资挂钩,但主要是正挂钩,不负挂钩。再次确定挂钩比例,主要根据两个原则确定:一是充分体现管理者要管理好企业,需要付出的劳动的数量和质量;二是充分体现管理者管理企业应该承担的责任和风险。挂钩的比例不能小于1:1,否则其激励机制和风险机制都不够大,不足以促使管理者努力管理好企业。

(二)在管理者内部,首先确定企业法人代表经营者的薪金占管理者薪金总额的比例,然后确定企业其他高层管理者的薪金总额占管理者薪金总额的比例,剩下的是企业中层管理者的薪金总额。比如三者的比例为:20%:40%:40%。比例的大小要充分体现不同管理者的劳动质量、数量、责任的风险。比例一经确定,不能轻易改变。

(三)为了鼓励亏损企业努力减亏,可将减亏额视作实现税利。但这里有两点需要注意:一是在减亏幅度不大的情况下,管理者的薪金增长幅度宜低不宜高;二是在减亏幅度很大的情况下,管理者的薪金增长幅度可以很高。

(四)在企业实现税利大幅度下降或亏损额大幅度增加,管理者的薪金总额随之大幅度下降的情况下,为了保障管理者的基本生活,可设管理者基本生活保障薪金。平时不设此薪金,更不设基础薪金,以加大风险机制。

三、 优越性

管理者的薪金总额单独同企业经济效益挂钩,具有国有企业内部分配前所未有的巨大优越性。

第一、能产生巨大的激励机制。管理者的薪金总额单独同企业经济效益挂钩,上下封顶,企业的经济效益越好,管理者的薪金水平越高,甚至可能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反之,企业的经济效益越差,管理者的薪金水平越低,甚至低于职工群众的工资水平,只拿基本生活保障薪金。这对管理者既是一种巨大的激励机制,也是一种巨大的风险机制。在这两种机制的共同作用下,管理者就能够从切身利益出发努力管理好企业,追求企业实现税利最大化。

第二、能产生巨大的约束机制。企业的生存发展主要靠内部自我约束,并且这约束主要应该产生于不同的经济利益。实行管理者的薪金总额单独同企业经济效益挂钩以后,会产生两种不同经济利益的约束:一种是管理者和职工群众之间的约束,如果职工群众搞浪费、成本高和效率低,就会减少企业实现利税总额,进而减少管理者的薪金总额,即有一部分损失要由全体管理者负担,其中企业法人代表经营者负担的比例最多;反之,如果职工群众搞节约、进而增加管理者的薪金总额,即有一部分收益要由全体管理者获得,其中企业法人代表经营者获得的比例最多。当然,在这种情况下,由于管理者的薪金水平和职工群众的工资水平实行正挂钩,职工群众的工资水平也会提高。反过来,如果管理者的薪金水平不合理地提高或者搞铺张浪费和腐败,职工群众的利益也会受损,也会削弱激励。另一种是管理者内部的结束,企业法人代表经营者和其他管理者如果有一方搞腐败或铺张浪费,另一方的薪金水平都会随着企业实现利税总额的降低而降低,因而都会从自身利益出发加以反对和制止。

第三、能够解决国有资产缺乏真正意义的代表者的问题。国有企业的产权无法明晰到个人,但国有企业的国有资产必须有真正意义的代表者,否则就无人代表国家的利益。管理者的薪金总额同企业经济效益挂钩,他们和国家的目标相一致,即都追求实现税利最大化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他们在客观上能够成为国有资产真正意义的代表者。

第四、职工群众的“工效挂钩”(包括“两低于”办法)没有必要再实行了,因为管理者对企业管理起决定性作用,控制住了管理者的薪金总额,也就控制住了职工群众的工资总额。另外,经营者年薪制也没有必要再单独实行,因为实行此办法不仅弥补了经营者年薪制的缺陷,也内在地包含了经营者年薪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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