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劳动法 > 劳动合同法 > 劳动合同法案例 > 公司竟偷拍员工工作情况取证被判赔偿精神损害费

公司竟偷拍员工工作情况取证被判赔偿精神损害费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6-25 06:55:22 人浏览
问题相似?直接咨询律师 >

导读:

公司为了达到与工人解除劳动合同后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之目的,私自对工人进行录像,而被告上法庭。近日,河南洛阳市涧西区法院依法判决洛阳某安装公司向工人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金5000元。李女士在某公司一直从事蜂煤制造工作,后该公司被另一家公司兼并。兼并前,

  公司为了达到与工人解除劳动合同后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之目的,私自对工人进行录像,而被告上法庭。近日,河南洛阳市涧西区法院依法判决洛阳某安装公司向工人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金5000元。

  李女士在某公司一直从事蜂煤制造工作,后该公司被另一家公司兼并。兼并前,自2005年8月起,因感觉身体不适,李女士向原公司提出要求,经公司调整后改作清洁工作,并口头约定李女士负责两个卫生间的保洁工作,工作时间是每天工作两个小时,即上午1小时,下午1小时。李女士所在公司被兼并后,其所在公司从2008年3月底起,在原告不知情的情况下,在保洁工作的厕所周边区域安装了一个监控探头,开始对李女士每天工作的情况及厕所周边区域进行监控并录制了录像带。2008年年底,李女士所在公司提出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并提出其一天只工作两个小时,与公司没有劳动合同,不存在劳动关系,不同意支付李女士因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的经济补偿金。

  李女士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要求公司为其补缴社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并支付解除劳动合同应予支付的经济补偿金等请求。但令李女士没有想到的是,在双方劳动争议案件审理过程中,公司竟出其不意地将其于2008年6月在李女士不知情的情况下录制的录音录像制成光碟后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用以证明原告每天工作2小时,双方属于非全日制用工关系,不属于劳动关系,不需为原告缴纳各项社会保险等的证据。李女士知悉公司在未经自己同意被录音录像后,认为其人格权利被侵犯,精神上遭受巨大痛苦,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违反法律规定与原告终止劳动合同的做法,因违背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被告在未与原告协商一致情况下,单方变更用工形式,以期达到随时与原告解除用工关系的目的,并为固定证据而录音录像,其做法明显侵害了原告作为劳动者所应有的合法权益,以达到与原告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之目的。被告的行为明显违背公序良俗,且造成原告精神痛苦,被告应承担相应的侵权民事责任。被告除应向原告赔礼道歉外还应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被告侵害原告人格权的过错程度、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以及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等因素,法院酌定赔偿精神损害费5000元。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大家都在问
  • 《侵权责任法》第22条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一)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前提根据本条规定,适用精神损害赔偿的前提,是侵权人侵害他人人身权益的行为造成了他人严重的精神损害。“侵害他人人身权益”,包括侵害他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等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这里的“他人”,不限于被侵害人;在某些情况下,如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死亡的,受到严重精神损害的他人为受害人的近亲属。
  • 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需要先申请工伤认定,赔偿金额只有等劳动能力鉴定等级后才能最终确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人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人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人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实时动态
北京地区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广州地区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北京地区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广州地区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3分钟内获得解答 向我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
律师解答动态
天习律所律师
天习律所律师
43分钟前
核实一下冻结原因的啊
连江涛律师
连江涛律师
43分钟前
需要向做出冻结的机构核实具体缘由等
连江涛律师
连江涛律师
40分钟前
需要结合你方劳动纠纷的全貌及细节,围绕咨询内容给与法律分析的,与律师电联或面谈
平台特邀律师
平台特邀律师
38分钟前
农业用叉车保险通常不免缴印花税。**从法律角度看,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订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叉车保险合同作为具有法律效力的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在套路贷中,若出借人通过欺骗手段使借款人将借款大部分转至其关联账户,导致借款人实际所得远低于合同金额,并背负高额债务,这种行为很可能构成诈骗犯罪。根据《中华人民
法律快车咨询顾问
不缴纳社保的劳务合同仍然具有法律效力。但需注意,《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不按规定缴纳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综合律师团队
综合律师团队
22分钟前
离职员工一般不能预支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离职后与原单位劳务关系终止,单位无义务再帮助离职员工,预支工资存在风险。不及时处理可能导致与公司的财
我也要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