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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待遇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6-18 08:44:18 人浏览

导读:

退保金的计算方法1、保费积累期的确定:缴费日期的次月月初到终止(或领取)日期的前月月底,保费积累期间的计息期精确到天,每年按360天,每月按30天分段计息。例如:一笔缴费日期为1995年5月26日,缴费金额为300元。终止日期为1999年8月26日的保费,计算退保金的算法
退保金的计算方法

1、保费积累期的确定:缴费日期的次月月初到终止(或领取)日期的前月月底,保费积累期间的计息期精确到天,每年按360天,每月按30天分段计息。例如:一笔缴费日期为1995年5月26日,缴费金额为300元。终止日期为1999年8月26日的保费,计算退保金的算法为:300×0.97×1.1098330/360×1.0918112/360×1.0747420/360×1.0567150/360×1.052298/360×1.0477156/360×1.0378183/360×1.022551/360=387.31元。

即:计息期为1995年6月1日至1999年7月30日,期间根据不同利息按天数分段计算。

2、计算缴费期积累总额、养老金领取标准,确定正常或非正常退保以及计算退保金时应严格执行劳社部、民政部、省劳动厅、省民政厅、省农社保公司的文件规定。特别是缴费期计息标准,给付利率、退保利率,要严格执行劳动保障部、民政部、省劳动厅、省民政厅局的文件规定,不得另行制定标准,擅自给付。 3、计算养老金月领标准时,必须根据领取对象的实际年龄确定分摊年限,即:年龄不足60岁的,分摊年限为78岁减去实际年龄;60岁的按18年分摊;大于60岁且小于75岁的,每大两岁分摊年限减1;75岁(含75岁)以上的,分摊年限为11年。

4、计生保险对象的管理费为5%,有关计生保险的退保金等按闽民保[1996]163号文件执行。

5、由于《福建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计算机管理系统》的设计原因,计算机在计算计生对象、义务兵、老年农民退保金时,计算机计算的积累总额再乘以90%才为实领金额。

参见:《关于严格农社保退保金、养老金等领取管理工作的补充通知》(闽农保[1999]25号)

执行日期:1999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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