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管理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
导读:
财政承担和社会筹集的资金,由财政部门按专项资金管理。资金由劳动保障主管部门商财政部门提出意见,然后由财政部门统一拨付。 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应设立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账户,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社字[1998]94号)的规定,在一个财政专户内发生缴存和拨付业务。保证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
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的管理费用和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等经费,根据隶属关系分别按原列支渠道解决,不得在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费用和再就业资金中列支。
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财政部门要加强对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费用收支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挪用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费用、冒领财政拨付和社会筹集资金的行为,一经查实,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从严处理。
引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