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1991年国务院颁布的《禁止使用童工的规定》,应承担下列责任: (1)对违法使用童工的单位或个人,劳动行政部门有权责令其立即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童工被送回原
关于加强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 浙劳社劳薪〔2004〕154号 各市、县(市、区)劳动(人事劳动)保障局: 为加强企业用工管理,规范企业招用未成年工行为
疾病或生理缺陷的范围 患有某种疾病或具有某些生理缺陷(非残疾型)的未成年工,是指有以下一种或一种以上情况者: 1. 心血管系统 (1) 先天性心脏病; (2)
各级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未成年工劳动保护工作的管理,劳动行政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对不按规定使用未成年工的,应责令纠正,对情节严重的,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或处罚。 以
患病或有生理缺陷的未成年工不得从事的劳动范围 未成年工患有某种疾病或具有某些生理缺陷(非残疾型)时,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以下范围的劳动; 1.《高处作业分级》
内容提示: 高度重视 狠抓落实 总结经验,建章建制 (一)高度重视。 这次检查活动是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指示精神进行的,各地在检查活动中要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参加哪些劳动?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未成年的健康检查 1. 用人单位应按下列要求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1) 安排工作岗位之前; (2) 工作满一年; (3) 年满18周岁,距前一次的体检
内容提示: 童工的范畴 禁止使用童工 使用童工的处理和处罚 有关事项 (一)童工的范畴 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
有关事项 1. 未成年工上岗前用人单位应对其进行有关的职业安全卫生教育、培训;未成年工体检和登记,由用人单位统一办理和承担费用。 2. 县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内容提示: 适用范围 保护措施 管理规定 法律责任 (一) 适用范围 1.本办法适用于我省境内的企业,包括国有企业、股份制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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