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劳动法 > 劳动纠纷/劳动争议 >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 深圳市劳动仲裁代理人资格

深圳市劳动仲裁代理人资格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6-17 05:47:59 人浏览

导读:

根据广东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仲裁委托代理人暂行规定》的要求,律师、当事人的近亲属、有关社会团体或所在单位推荐的人及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许可的其他公民可以被委托为代理人。除此之外,其他人员一般不得被委托为代理人。详情见立案大厅张贴的《劳动仲裁委

  根据广东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仲裁委托代理人暂行规定》的要求,律师、当事人的近亲属、有关社会团体或所在单位推荐的人及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许可的其他公民可以被委托为代理人。除此之外,其他人员一般不得被委托为代理人。详情见立案大厅张贴的《劳动仲裁委托代理人暂行规定》。

  另据深圳市律师协会相关规定,实习律师参与办理各类法律业务,必须在执业律师的指导下进行,不得单独办案;律师助理只能辅助执业律师办理法律业务,不得单独承办律师业务。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