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失业证》的管理
导读:
内容提示:
《失业证》的发放范围和对象
《失业证》的印制发放与管理
有关规定
(一)《失业证》的发放范围和对象
《失业证》是指对进行失业登记的失业人员而颁发的失业凭证。失业人员包括:城镇无业的初高中毕业生、失业职工、不包分配的大中专毕业生、在劳动年龄内的农转非无业人员、其它持有城镇户口在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愿望的失业人员。其中失业职工又要分为享受失业救济的失业职工和不享受失业救济的失业职工,前者是指《河南省企业职工失业保险条例》第三条规定中的人员。除此之外的失业职工可视同为一般失业人员。
符合享受失业救济的失业职工应在劳动部门失业保险机构进行失业登记,并领取《失业证》; 不享受失业救济的失业职工和其它失业人员在劳动部门所属的职业介绍机构进行失业登记并领取《失业证》。
(二)《失业证》的印制发放与管理
《失业证》由省劳动行政部门按照劳动部规定的样式统一印制,统一编号,并加盖河南省劳动厅印章,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印制。
各级劳动部门的劳动就业服务机构要切实加强对《失业证》的组织发放与管理,并与劳动监察机构共同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工作,保证按规定发放《失业证》。凡伪造、仿制和滥发《失业证》的,由当地劳动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除宣布其所发证书无效外,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原有的《待业证》、《失业保险手册》(或《待业保险手册》)同时废止。
(三)有关规定
1、持有《失业证》的失业人员可以享受以下服务和待遇:
(1)优先享受职业指导和介绍就业;
(2)培训失业职工的就业训练机构可相应得到经费补贴;
(3)凡安排持有《失业证》的失业人员达至60%的用人单位,均可确认为劳服企业性质,并落实有关减免税的优惠政策;
(4)符合失业保险救济条件的失业职工,凭《失业证》可申领失业救济金。
2、《失业证》实行一人一地一证制度。在同一地区内不得重复领取。持证人户口迁移,应在迁入地重新进行失业登记,原《失业证》自行作废。失业人员就业时,凭证办理录用备案手续,《失业证》存入本人档案。如再次失业,经失业登记机构核对,原失业证可继续使用。
3、每年12月1日至30日,失业人员应持《失业证》到发证机构进行年度审验。未经年审并加盖年审印章的证件一律作废。
[详见河南省劳动厅关于加强《失业证》管理的通知(1997年2月25日豫劳业字[1997]12号)]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1、《失业证》由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统一印制。各地不擅自印制《失业证》。《失业证》内有“河南失业证”汉语拼音的防伪标志,每证工本费1.7元,以省辖市为单位,指定专
答:《失业证》是各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给予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办理的失业登记证明。同时也是失业人员按照规定享受就业服务、就业扶持政策的身份证和资格证明。按照本
低保户死亡后没有补助。低保是最低生活保障金,不是低保老人丧葬费补贴金,按规定没有。农村低保户被纳入了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可以享受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一些扶贫政策
分包单位不可以再劳务分包。劳务分包是施工行业中的普遍做法,法律在一定范围内允许,但是禁止将承揽到的分包作业再分包给其他的公司,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分包行
个人清包工通常不需要资质。清包工是指业主自行购买所有材料寻找装修公司、装修队伍或者劳务公司、工程服务公司施工的工程承包方式。业主无需具备资质,装修公司、装修队伍
2022年北京社保缴费的养老保险基数范围在3613元-26541元之间,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则为5360元到29732元之间,工伤保险的缴费基数则为4713元到2
女性职工的社保若到了退休年龄没有缴纳够10年的,可以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一次性补缴的手续。我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
企业缴纳五险一金的费用还是可以减免的,但是需要企业主动申请减免,有关部门是不会主动对其进行减免的。我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