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劳动法 > 劳动就业 > 就业管理 > 城镇失业人员分流安置

城镇失业人员分流安置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6-30 21:57:48 人浏览
问题相似?直接咨询律师 >

导读:

城镇失业人员分流安置1、城镇失业人员参加职业指导后,各区(市)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应指导其认真填写《择业求职意向表》,多渠道分流安置。对无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只作资源统计,其中属失业职工的应停发失业救济金。(1)具有一定专业技术水平、本人要求对口安置就

城镇失业人员分流安置

1、 城镇失业人员参加职业指导后,各区(市)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应指导其认真填写《择业求职意向表》,多渠道分流安置。对无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只作资源统计,其中属失业职工的应停发失业救济金。

(1) 具有一定专业技术水平、本人要求对口安置就业的,市和各区(市)职业介绍部门应编制《职业介绍花名册》,对口介绍就业。对无正当理由两次拒绝劳动保障部门介绍就业的失业职工,停发失业救济金。

(2) 无技术专长或根据市场需求改变工种(专业)需要培训的,市和各区(市)就业训练中心应编制《转业训练花名册》,由市就业训练部门根据市场需求,统筹设置培训专业,组织开展定向或不定向转业训练。同时,将参加转业训练人员花名册转职业介绍部门,由推荐介绍就业。

对失业10个月以上、无技术专长的失业职工和失业12个月以上,难以对口安置的有一技之长的失业职工,应当参加由劳动部门指定的转业训练,无正当理由两次拒绝参加转业训练的停发失业救济金。

各级劳动就业服务机构举办失业职工转业训练所需经费,应根据结业率和再就业率高低,区别不同专业,按照人均不超过600元的标准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差额拨付。失业职工经批准参加社会举办的培训班并取得合格证书者,可分别不同专业按人均不超过600元的标准,到户口所在区(市)劳动就业服务机构报销实际培训费用的90%。一次失业期间只报销一次。

(3) 对年龄较大、家庭生活困难、不具备转业训练条件又难以介绍就业的特困失业职工,市、区(市)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应指导介绍其到劳服企业或生产自救基地就业、保障基本生活。

(4) 鼓励失业职工自谋职业和组织起来就业。失业职工领取营业执照后,失业保险部门可将其未领取完的失业救济金一次性发给本人,并按每人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经济扶持,同时收回《失业职工保险手册》。失业职工从事个体经营、合伙经营和其他临时性工作,本人愿意参加养老保险投保的,由户口所在区(市)社会保险部门负责办理,并可与失业前的投保年限连续计算。

2、 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城镇失业人员后,应于一个月内持《招用职工登记表》、《失业职工保险手册》和所招聘人员《求职证》或《失业职工保险手册》,到市或区(市)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办理招收录用手续,并收回所招聘人员的《求职证》或《失业职工保险手册》。所招用人员档案由办理招收录用手续的市或区(市)劳动就业服务机构负责提取,并转用人单位。各区(市)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应及时将已就业的失业人员从《失业(求职)人员登记台帐》中注销。

3、 劳动就业信息实行计算机网络管理。市设立劳动力资源库,招聘就业库及零册库。各市、区对《青岛市失业人员求职证》、《失业职工保险手册》、《招用职工登记表》统一使用计算机处理。

4、 各区(市)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应按规定每周向市劳动服务机构信息处理中心传送劳动力资源变化信息,并认真编制汇总各类就业、失业情况月、季、年报表,于每月、季、年后的5日内报市劳动就业服务机构。

5、 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加强对失业人员登记管理、职业指导、转业训练、职业介绍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考核奖励办法,实行目标责任管理,以失业率、再就业率为主要指标,与经费拨付挂钩。

[参见青岛市劳动保障局关于印发《青岛市城镇劳动者失业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2000年7月20日 青劳社[2000]129号)、《青岛市城镇失业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1995年9月5日 青劳[1995]186号)]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拓展阅读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大家都在问
  • 公司破产必须经过人民法院的审理和裁定才能确认,不经人民法院审理,公司自身不能进入破产程序。1.破产申请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规定,公司破产必须有申请,申请人可以是公司自己,也可以是其他债权人公司自己申请时,主要是认为公司已经资不抵债,无法再继续经营。债权人申请时,主要是认为债务公司不能偿还到期债务,已出现资不抵债。尽管法律有如此规定,但在我国,绝大多数是公司自己申请破产,几乎很少有债权人申请破产。2.法院裁定受理公司或者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后,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的,需要指定破产管理人。3.指定破产管理人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后,原有的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总经理,监事等人员不再行使原有职权,公司需要交给破产管理人管理。4.破产管理人接管破产企业破产管理人的主要职责是管理破产企业,负责破产企业的清算、重整或者和解。破产企业的日常事务都由破产管理人决定。5.审计、评估破产企业管理人由非审计、评估机构担任的,需要委托审计、评估机构对企业财务进行审计,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以确定企业的资产负债率和企业的财产价值,为下一步的财产处置提供依据。6.接受债权申报公司的债权人自公告之日起,或者自接到债权申报通知书之日起即可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人民法院立案受理破产案件后,应在人民法院报上公告,管理人根据债权人的申报制作债权登记表,记录债权人的申报情况,包括债权人名称、债权数额、债权形成时间及形成原因等。7.召开债权人会议由于公司破产清算,可能使债权得不到清偿,或者得到清偿的比例极小。因此,法律规定债权人会议是破产程序中的最高权力机构。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行使表决权。
  • 哪些人不交失业保险费?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它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哪些人不交失业保险费?各类企业及其职工、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国家机关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职工都应办理失业保险。失业保险基金主要是用于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城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其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无固定工资额的单位以统筹地区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为基数缴纳失业保险费。单位招用农牧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失业保险参保职工的范围有哪些?当前中国失业保险参保职工的范围包括:在岗职工;停薪留职、请长假、外借外聘、内退等在册不在岗职工;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的下岗职工;其它与本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包括建立劳动关系的临时工和农村用工)。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失业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具备以下条件的失业职工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其次不是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还有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未交社会保险处理方式是:一、对于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是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按照每做满一年支付2个月的工资标准支付。二、对于未交社会保险你可以要求公司补缴从你入职之日起到离职那天的社保,如果公司不缴纳的,你可以向当地的社保部门进行投诉。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实时动态
北京地区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广州地区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北京地区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广州地区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3分钟内获得解答 向我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
律师解答动态
综合律师团队
综合律师团队
9分钟前
不能生育想要收养儿童的,应当依法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办理收养登记的程序如下:1、首先,要准备好以下材料:收养人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本、婚姻状况、收养人
平台特邀律师
平台特邀律师
7分钟前
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
平台特邀律师
平台特邀律师
4分钟前
你好,可以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办理
平台特邀律师
平台特邀律师
14分钟前
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你好,请问是被敲诈还是遇到假商品?j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若有人欠钱而无证据,应尽力收集能证明借款存在的其他资料,并依据《民事诉讼法》向法院起诉。若无及时处理,可能面临债权难以实现的风险,影响自身权益的维护。
平台特邀律师
平台特邀律师
12分钟前
是的,10月1号属于法定节假日,加班应支付三倍工资。根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法定节假日加班需按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工资。若不及时处理,可
法律快车咨询顾问
被他人殴打造成人身伤害,先去鉴定伤残,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并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
我也要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