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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和各类办学单位举办下岗职工转业转岗培训,申请经费补贴程序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6-30 21:05:33 人浏览

导读:

(一)市属企业及各类办学单位在开班前15天,向其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区、县属企业在开班前15天,向所属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主管部门或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初审,报经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后,将其经费补贴拨付到企业或办学单位。(二

(一)市属企业及各类办学单位在开班前15天,向其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区、县属企业在开班前15天,向所属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主管部门或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初审,报经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后,将其经费补贴拨付到企业或办学单位。

(二)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书面申请;《天津市转业转岗培训审批表》;培训班教学计划;经费预算明细;人员花名册;其它有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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