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劳动法 > 劳动就业 > 就业管理 > 用人单位(非新办单位)当年招用下岗职工达到规定比例,申请贷款贴息程序

用人单位(非新办单位)当年招用下岗职工达到规定比例,申请贷款贴息程序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6-30 20:52:53 人浏览

导读:

(一)市属企业向主管局(总公司)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非新办单位招用下岗职工享受贷款贴息申请表》,经主管局(总公司)初审,报经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后,将贷款贴息拨付到初审的主管局(总公司),由其进行发放。(二)中央驻津单位、无主管部门的企业直

(一)市属企业向主管局(总公司)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非新办单位招用下岗职工享受贷款贴息申请表》,经主管局(总公司)初审,报经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后,将贷款贴息拨付到初审的主管局(总公司),由其进行发放。

(二)中央驻津单位、无主管部门的企业直接向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非新办单位招用下岗职工享受贷款贴息申请表》,报经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后,将贷款贴息拨付到申请企业。

(三)区、县所属企业向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非新办单位招用下岗职工享受贷款贴息申请表》,经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初审,报经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后,将贷款贴息拨付到初审的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由其进行发放。

(四)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营业执照:本单位职工名册;招用下岗职工名册及身份证明;下岗职工与原企业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本单位与下岗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与金融部门签订的贷款合同等。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