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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关于增值税和营业税的起征幅度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7-01 09:42:03 人浏览

导读:

19.增值税有哪些变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中,将销售货物的起征点幅度由现行月销售额600-2000元提高到2000-5000元;将销售应税劳务的起征点幅度由现行月销售额200-800元提高到1500-3000元;将按次纳税的起征点

19.增值税有哪些变化?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中,将销售货物的起征点幅度由现行月销售额600-2000元提高到2000-5000元;将销售应税劳务的起征点幅度由现行月销售额200-800元提高到1500-3000元;将按次纳税的起征点幅度由现行每次(日)销售额50-80元提高到每次(日)150-200元。

20.营业税有哪些变化?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中,将按期纳税的起征点幅度由现行月销售额200-800元提高到1000-1500元;将按次纳税的起征点由现行每次(日)营业额50元提高到每次(日)营业额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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