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高薪招进残疾人欲享“福利企业”减免税政策未果
导读:
一企业高薪招进残疾人欲享“福利企业”减免税政策未果
27名残疾人合同期内遭辞退
天山网讯(记者 李家)一家福利企业没有享受到税务部门的免税优惠后,27名劳动合同还未到期的残疾人遭企业辞退。6月2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劳动仲裁委审理了这起投诉。
■【招残疾人】
成就福利企业
被辞退的残疾人朱满喜告诉记者,2004年1月,新疆某股份公司联系到他并希望他能帮助找一些残疾人来公司上班。联系人告诉他,该公司想申办福利企业,以此享受国家的免税优惠。公司答应给他们开出的工资很丰厚,朱满喜当时就从所在福利厂辞职出来,还从厂子里带去7个残疾人。
2004年2月,他们正式到这家股份公司上班。到2004年9月,公司共招进残疾人31名,残疾人比例占到了总生产人员的50%。就在当月,该公司拿到了乌鲁木齐市民政局颁发的“福利企业证书”。
■【免税不成】
残疾人遭辞退
2005年3月份,公司忽然提出要与他们解除劳动合同,大部分残疾人未在解除合同书上签字。朱满喜说,他们有20多人签订的是3年的劳动合同,只有几个人签的是1年的劳动合同,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个人的合同到期。但从3月份开始,他们都被通知回家了。工资也只发到2005年1月份,2004年社保金也没有交完。
记者从乌鲁木齐沙依巴克区国税局获悉,辞退残疾人的新疆某股份公司虽然是福利企业,安置的残疾人比例也达到了优惠标准,但该公司只是在原公司的名称上新加了“天山”二字,名称虽是新的,但新公司与原公司实质一样,因此,事实上该公司不能算福利企业,也就享受不了国家减免税优惠。据悉,该公司每年正常纳税额为200多万元。
■【被辞残疾人】
要求合法权益
被辞退后,27名残疾人找到乌鲁木齐市残联、市国家税务局等部门反映了情况。38岁的聋哑人高玉红用手比画着表示:“我们都是残疾人,非常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工作。现在,我和丈夫都没有工作了,温饱没了保证,女儿也上不起学了,我心里难受死了。”
在当日仲裁时,27名残疾人要求企业支付所欠工资、补齐未缴的社保金;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以及冬休期间不足基本工资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