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劳动法 > 劳动保障 > 劳保新知 > 隐婚女工险遭解聘如何维权

隐婚女工险遭解聘如何维权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6-11 10:46:55 人浏览
问题相似?直接咨询律师 >

导读:

核心提示:做女人真难,就因为怀孕,公司把我解雇了。10月11日,曾经在驻马店驿城区一家保险公司做业务员的魏某某抹着眼泪讲述了自己的遭遇。2011年6月,魏某某到这家公司应聘,公司主管告诉她招聘的女业务员均要求未婚,已婚者暂不考虑。求职心切的魏某某急忙撒谎说

  核心提示:“做女人真难,就因为怀孕,公司把我解雇了。”10月11日,曾经在驻马店驿城区一家保险公司做业务员的魏某某抹着眼泪讲述了自己的遭遇。

  2011年6月,魏某某到这家公司应聘,公司主管告诉她招聘的女业务员均要求未婚,已婚者暂不考虑。求职心切的魏某某急忙撒谎说自己符合条件。经过试用期考察,2011年9月,公司与魏某某正式签订了一份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记者从魏某某提供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上看到,在是否存在婚史一栏中标注着“无”。正式上岗之后,魏某某工作很努力,工作业绩稳步提高,为此,公司于今年5月还给她加了薪。2012年6月,魏某某突然感到身体不适,便去医院检查。检查报告显示她怀孕了。“我和老公的收入都不高,这份工作对我很重要!”魏某某十分矛盾,但又舍不得打掉孩子。眼看着肚子一天天变大,万般无奈的魏某某只好向公司道出了实情。2012年国庆节前,魏某某最不愿意看到的一幕发生了,公司经研究决定解除劳动合同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给予魏某某一定的经济补偿。中秋节那天,魏某某两口提着月饼找公司负责人想挽回结局,但人家三口均外出旅游去了。好不容易等到长假结束,魏某某再次找到公司负责人求情,得到的答复是公司有规定,如果开了口子,其他女工有意见,不便管理。“女人生孩子何罪之有?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合法吗?”魏某某感到心酸和无助。

  该公司的人事主管李女士答复说:“第一,魏某某隐瞒婚史的行为属于欺诈行为,依照《劳动合同法》第26条的规定,双方所签劳动合同无效,公司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第二,魏某某违反了公司规章制度与员工手册纪律规定,公司制度与员工手册均明确规定,员工应当如实填写登记表,不得有任何隐瞒。基于这两点,公司作出了与魏某某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

  长期受聘于驻马店市总工会法律部的陈律师接受咨询时说,虽然魏某某在行为上存在过错,但未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何况《宪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就业促进法》都规定了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和社会保障权。该公司要求求职女性未婚涉嫌性别歧视。另外,《劳动合同法》第42条明确规定,女职工在怀孕、生育、哺乳这“三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0月13日,经协商,公司已口头同意她坐完月子后回单位上班。“走一步算一步吧,我不想和公司闹僵。”当问及日后照顾哺乳期的孩子和工作时间发生冲突怎么办时,魏某某想了想说:“把母亲接来照顾一段吧,也只能这样做了。”(张宝)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引用法条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大家都在问
  • 《劳动法》一方面赋予了职工绝对的辞职权,另一方面又赋予了用人单位一定的请求赔偿损失的权利。《劳动法》第102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原劳动部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的第4条明确规定了赔偿的范围:“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1、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2、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履行合同。
  • 劳动者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开除、解雇、炒鱿鱼),是否应该支付补偿或赔偿,大体分以下四种情况: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或者没有履行合法程序,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违法解除的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标准为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本人工资,俗称2N;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情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N;3、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劳动者的,除了支付经济补偿金外,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总计N+1;4、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劳动者;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实时动态
北京地区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广州地区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北京地区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广州地区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3分钟内获得解答 向我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
律师解答动态
法律快车咨询顾问
你可以在网上搜索公证处收费办法的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的程序为:1、移送审查起诉。公安机关认为案件事实已经清楚,证据已经确定、充分,依照法律规定能够认定嫌疑人确有罪行,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移送
平台特邀律师
平台特邀律师
14分钟前
欠工资如何讨薪呢?1、最简单的方法是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2、还可依
平台特邀律师
平台特邀律师
13分钟前
您不应轻易认全责,需按交警认定处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交警扣车是为收集证据,会妥善保管。若随意认全责,可能影响事故定责与保险理赔,造成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和经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还要根据事故认定、受害人情况等确定
平台特邀律师
平台特邀律师
10分钟前
关于职工权益的问题属于劳动局管辖,劳动中的退休问题一般先咨询劳动局,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直接起诉解决。
我也要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