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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手器突爆炸 各类产品质量良莠不齐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6-06 08:22:5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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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闯祸的暖手器散发出烧焦味

  近日来暖手器伤人事故不少,记者调查发现此类产品质量良莠不齐部门表示电热暖手器未强制3C认证,应谨慎选择按说明方法使用

  入冬以来,随着气温的降低,电热暖手器、热水袋等取暖设备成了不少家庭的必备之物。近日,泉州论坛上一篇关于电热暖手器爆炸伤人的帖子引起不少市民的关注。市民陈小姐在帖子里称,家中电热暖手器在充电过程中发生爆炸,导致母亲被炸伤。记者从医院方面了解到,近日来被取暖设备烫伤的情况不少。

  充电时突爆炸 10%皮肤烫伤

  昨日上午,记者在医院见到受伤的陈小姐的母亲郑阿姨,她的脸部、胸部及脖子均被烫伤。闯祸的暖手器早已裂开,虽然事情过去一周,仍散发出刺鼻的烧焦味。

  陈小姐说,12月15日晚上11点,母亲入睡前将电热暖手器放在床头柜上插电预热,一二十分钟过去了,指示灯依旧亮着,母亲有些奇怪,凑上前想看看怎么回事。这时暖手器突然“嘭”的一声爆炸了,里面的油性液体喷溅在母亲的脸部、脖子、胸部及手上。当晚,她和家人立即将母亲送往解放军第180医院抢救。

  “小侄子本来都跟母亲一起睡的,那晚刚好在别的屋子,否则后果不堪设想。”陈小姐依旧心有余悸,出事的暖手器还是他们特意从大商场买来的。

  郑阿姨的主治医生张医生介绍,郑阿姨主要是烫伤,受伤面积达10%,二度烧伤,属于轻中度级别,特别是胸部、脖子处比较严重,目前状况比较好,但因上了年纪,恢复速度比较慢。

  “别以为只有火或温度很高的液体会引起烧伤、烫伤,电热毯、暖水袋、电热饼等取暖设备也会引起烫伤。”烧伤科一位护士说,每到冬天,总会收治一些被取暖器烫伤的病人,其中以年老体弱者及婴幼儿为主。

阅读延伸:劳动纠纷/劳动争议

  电热暖手器 质量良莠不齐

  昨日下午,记者走访市场,市面上近年来热门的储热式电热暖手器,多产自广东、浙江等地,分柔性暖手器和硬壳暖手器(俗称电热饼)。

  不过,有些暖手器连基本的厂家信息都未出现,有的也没有标注使用方法,一些柔性暖手器只在上面缝了一条小布条,标着产品的额定频率、额定功率、额定电压、国家标准号等信息。

  市区泉秀街一家小店铺里,在售的电热暖手袋大多以简易塑料袋包装,且没有厂家资料,做工看上去较粗糙。记者对这些产品的安全性提出疑问,店主却说:“谁这么不好彩(倒霉)买到会爆炸的?这(爆炸)可能只是偶然发生,我想一般都是没事的。”

  不少消费者表示在购买时多数没有留意包装袋上的信息,只看重电暖袋的外形和价格,最多还会检查一下电暖袋的线缝得密不密而已。

  未纳入3C认证 购买须谨慎选择

  相关资料显示,电热暖手器质量问题最主要的是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不符合标准。其爆裂伤人主要质量问题还包括耐热、耐燃和耐漏电性能差。

  泉州市质监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目前,电热暖手器没有被纳入到国家产品强制性认证(CCC认证)体系目录管理,只是属于自愿认证(CQC认证)范畴,但有国家标准即《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储热式电热暖手器的特殊要求》可循。根据该标准,在表面放置80kg重物5分钟的情况下,暖手器不应有液体渗漏或破裂。

  专业人士提醒,暖手器生产商中存在大量作坊式小企业,产品质量良莠不齐,消费者使用不当也易导致安全问题。消费者选购和使用时一定要慎重。

  选购篇

  看清产品是否有厂名、厂址、产品标准号以及产品合格证书或质量保证书等。电热暖手器的产品标准号为GB4706.99-2009。

  此外,要看做工是否精细、材料的厚度是否能达到耐热要求,以及产品的水塞、排气塞是否连接紧密等。购买时应当场开盒检验,并索取有效发票,以备出现纠纷时作为维权依据。

  使用篇

  电热暖手器充电时不可使用,至少应保持两米距离。发现产品出现鼓胀、出声等现象,应立即停止使用。

  使用时,最好用毛巾、衣服等包裹,老年人、小孩身体最好不要与之直接接触,应放置于脚旁10厘米处,而不是脚上。最好是睡觉前放在被子里,睡觉时取出来。使用多年的热水袋容易老化,最好及时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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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设部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建设工程的质量问题进行了具体细致的规定。该《办法》规定,建设工程自办理交工验收手续后,在保修期限内,因勘定设计、施工、材料等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应当由施工单位负责维修。并规定,民用与公共建筑,一般工业建筑、构筑物的土建工程的保修期为一年,其中屋面防水工作为三年;建筑物的电气管线、上下水管安装工程保修期为三个月,建筑物的供热及供冷的保修期为一个采暖期及供冷期,室外的上下水管线和小区道路等市政公用工程保修期为一年。施工单位在接到保修通知书之日起,须在两周内到达现场与建设单位共同明确责任方,商议返修内容。《办法》还规定,因建设工程质量缺陷造成人身、缺陷工程以外的其他财产损害的,侵害人应按有关规定,给予受害人赔偿。因建设工程质量责任发生民事纠纷,当事人可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需要注意的是,《办法》第45条规定,因建设工程质量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限为一年,自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综上所述,若商品房出现质量问题,在规定期限内,既可找房地产公司,也可找施工单位,如其相互推诿或不予理睬,可向当地消协投诉,仍不能解决的,则可向法院起诉。
  • 为消费者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也可以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举报,让监督机关介入解决,全国专线是12315,解决率挺高的。如果遇到产品问题当然是先退回,如果卖家不承认,就举报商家。从大量受理的消费者投诉来看,由于一部分消费者不懂法,缺少证据意识,导致一些消费纠纷投诉不适时,不对路以及依据不充分等,最终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法律的保护。常见的有:逾期投诉。国家明文规定,商品超过保修期和保证期而产生的纠纷不予受理。异地投诉。产生消费纠纷时,一般由消费者向商家或服务单位所在地投诉。如果消费者与商家服务单位不属于同一行政区域,消费者一般不能向自己所在地投诉,而只能向商家、服务单位所在地投诉。
  • 质量问题赔偿《产品质量法》第22条规定:消费者有权就产品质量问题,向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查询;向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申诉,接受申诉的部门应当负责处理。第23规定: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社会组织可以就消费者反映的产品质量问题建议有关部门负责处理,支持消费者对因产品质量造成的损害向人民法院起诉。第40条规定:售出产品不合格时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第47条规定了因产品质量发生民事纠纷当事人的纠纷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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