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专用车下月免收停车费
导读:
从12月1日起,对持有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核发的《残疾人专用通行证》的残疾人,驾驶残疾人专用车辆在本市各类非居住区停车场停放时,一律免收停车费。
昨天,市发改委、交通委、残联召开新闻发布会,就近日联合发布的《关于残疾人专用车辆免费停车有关事项的通知》向媒体解读。
通知要求,各有关单位要加强辖区停车场的检查和巡查工作,对不执行残疾人专用车辆免费停车政策的要依法进行处罚,并通过媒体曝光;要加强辖区停车场经营企业的培训和教育工作,要求企业切实掌握政策,完善服务,为残疾人停车提供便利;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完善停车场相关标示。
北京市残联有关负责人指出,残疾人驾驶员行车时,应随身携带残疾人证、驾驶执照、车辆行驶证、《免限行通行证》等各类证件。进入停车场所时应主动出示证件,遇到问题时应避免矛盾激化,及时与市、区县物价管理部门取得联系,并保持车况良好,自觉遵守各项交通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