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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收费应遵循两个基本原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6-04 23:38:4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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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自7月1日银行34项服务收费被取消后,仍有部分银行改换名目继续收费,银行收费再度成为舆论热议的焦点。7月12日,银监会和中国银行业协会联合举行发布会称,目前中国银行业服务项目共计1076项,其中226项免费,占比21%。(7月13日《新京报》)老百姓对银行收费感到不满

  自7月1日银行34项服务收费被取消后,仍有部分银行改换名目继续收费,银行收费再度成为舆论热议的焦点。7月12日,银监会和中国银行业协会联合举行发布会称,目前中国银行业服务项目共计1076项,其中226项免费,占比21%。

  老百姓对银行收费感到不满意,并不是奢望银行服务项目全部免费,也不是指责银行收费项目越来越多,而是对一些基本服务项目收费感到不满意,对一些已经免费的项目重新收费感到不满意,对收费标准不合理感到不满意,对收费公示不到位感到不满意。笔者认为,鉴于中国银行业半竞争、半垄断的特殊现状,银行收费应当遵循如下两个基本原则。

  基本服务项目免费原则。什么是银行的基本服务项目?大体而言就是普通百姓用得最多、与存取款业务有关的服务项目。比如开户和销户、密码设置与更改、存款与取款、余额查询、同行或跨行转账、信用卡取现等业务应当免费,存折、银行卡不应收取工本费,也不应对工资卡和小额账户收取年费或管理费。实际上,国家有关部门要求银行取消的34项收费,也大多是基本服务项目,但有的银行却不按规定执行,而是改换名目继续收费。

  先审批、后收费原则。对于老百姓反映强烈的银行收费问题,当前监管部门采取的是事后规范、取消的办法,这种办法难免沦为疲于应付,取消银行收费就像“割韭菜”,割完一茬很快又会冒出一茬。为扭转这种被动监管的局面,基于银行收费项目泛滥之现实,有必要将监管关口前移,对银行收费项目进行事前审批——银行要增加新的收费项目,必须先报请有关部门审批,未经审批的项目一律不得收费,经过审批的项目必须按政府指导价进行收费,如此,才能从根本上防止银行收费像韭菜那样一茬茬自由疯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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