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劳动法 > 劳动法动态 > 内蒙古实施储备人才补贴制度

内蒙古实施储备人才补贴制度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6-04 23:28:12 人浏览

导读:

内蒙古实施储备人才补贴制度招聘登记失业毕业生达到规定比例可获小额担保贷款新华社呼和浩特7月10日电(记者任会斌)为引导大学毕业生到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工作,2009年起内蒙古自治区将实施储备人才补贴制度。从内蒙古自治区政府获悉,为疏导大学毕业生就

从内蒙古自治区政府获悉,为疏导大学毕业生就业,内蒙古今年计划以人才储备的形式,挑选3000名大学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工作。

据介绍,人才储备的期限为两年。在此期间,到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工作的大学毕业生除享受正常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待遇,每月每位储备人才还将获得500元的财政补贴。

同时,为引导大学毕业生到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工作,内蒙古还规定对企业招聘的非本地户籍专科以上毕业生,企业所在地应取消落户限制。如果大学毕业生就业或参与创业的单位尚不具备落户条件,可将户口落在单位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

为调动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吸收大学毕业生就业的积极性,内蒙古还规定凡是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如招聘登记失业的毕业生等城镇登记失业人员达到规定比例,可按规定享受最高额度为2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

阅读延伸:劳动案例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