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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最新低保提高标准将于4月施行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6-04 20:23:53 人浏览

导读:

广州市最新低保具体提高标准: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白云区、黄埔区、番禺区、萝岗区、南沙区9个区城镇低保标准从410元统一提高到480元;花都区、增城市从370元提高到435元;从化市从355元提高到415元。南沙区、萝岗区、番禺区农村低保标准从335元提高到420

  广州市最新低保具体提高标准:

  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白云区、黄埔区、番禺区、萝岗区、南沙区9个区城镇低保标准从410元统一提高到480元;花都区、增城市从370元提高到435元;从化市从355元提高到415元。

  南沙区、萝岗区、番禺区农村低保标准从335元提高到420元,白云区、花都区、增城市从290元提高到360元,从化市从250元提高到300元。

  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白云区、黄埔区、番禺区、南沙区、萝岗区9个区城镇低收入困难家庭认定标准从490元统一提高到580元,花都区、增城市从440元提高到520元,从化市从425元提高到500元。

  南沙区、萝岗区、番禺区农村低收入困难家庭认定标准从400元提高到500元,白云区、花都区、增城市从350元提高到430元,从化市从300元提高到360元。

2011年4月1日起开始施行新标准

  广州市委市政府决定从2011年4月1日起,提高广州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低收入困难家庭认定标准。广州市民政局局长李治臻昨日在新闻发布会上说,经过此次调整,广州全市城镇平均低保标准将从398.75元提高到467.08元,提高幅度17.14%;农村平均低保标准从303.57元提高到377.14元,提高幅度24.23%,农村平均低保标准达到城镇的80.7%。低收入困难家庭认定标准统一按照当地低保标准的1.2倍同步提高。

  李治臻说,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低收入困难家庭认定标准后,以低保标准为基础确定的基本医疗、分类救济等社会救助标准也相应提高,同时进一步扩大了社会救助面,全市财政每年新增支出资金1.3亿元,预计享受低保救济和优惠减免政策的城乡困难居民将新增12000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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