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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就业歧视背后的是制度的沉默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6-04 07:38:4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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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继“乙肝歧视”和“拼爹游戏"后,大学生就业路上又多了一头拦路虎。尽管开县人事局辩称自己在简章发布时就已限制了身高要求,但是还是难堵悠悠众口。根据《重庆市人事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和开县人事局公布的《开县2009年上半年公开招
继“乙肝歧视”和“拼爹游戏"后,大学生就业路上又多了一头拦路虎。尽管开县人事局辩称自己在简章发布时就已限制了身高要求,但是还是难堵悠悠众口。根据《重庆市人事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和开县人事局公布的《开县2009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的规定,这次招聘的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该标准并无身高方面的限制,即使按照《重庆市录用国家公务员体检工作实施细则》规定,男性身高要求也仅为1.6米。而根据《就业促进法》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平等就业机会和公平就业条件,不得实施就业歧视。

显然,开县人事局的说法不能成立,没有任何一项法律法规允许他们如此设定身高要求。且看开县人事局的辩解,他们称之所以设定此项规定,主要是为了提防对非法开采行为执法时遭遇暴力抗法,因此,身高不足1.68米会影响工作开展。这确实不失为一个“理由”,要预防暴力抗法嘛,需要身强力壮的青壮年。但是,暴力抗法并非时常发生,而且暴力抗法发生后,尚有公安部门协助,何须经委综合执法大队过分担忧?身高限制恐怕只是一个堂而皇之的借口罢了!

近年来,大学生就业经常遭遇到种种歧视性招聘条件和要求,譬如要求填写家庭社会背景,要求不带乙肝病毒,要求非应届毕业生,对学历文凭有种种限制,等等。面对这重重难关,出生在贫穷或缺少社会关系的家庭里的大学毕业生们只得认命,或不惜花费巨资买通各层关系打通自己的就业之路,或想着各种办法欺骗招聘单位,如文凭造假等种种怪象便是就业歧视带来的产物。笔者认为,类似小孟这种实在的毕业生已不多见,通过自己的努力,总成绩排名在第6位,可以说,小孟的能力已经可以胜任所应聘的工作了。但却遭到了身高这一门槛,不得不令笔者怀疑开县人事局招聘的公平公正的程度了。

不得不承认,当前一些企事业单位在招录人才时考虑的更多的是应聘者的家庭背景、学历文凭等条件,而不是唯才是用。笔者认为,这种唯家庭背景、学历文凭、身高等条件是取的做法是一种严重的歧视行为,而站在就业歧视背后的却是缺失的社会公平。从“就业拼爹”现象,到“乙肝歧视”,再到身高歧视,就业歧视已经成了阻绝“穷二代”改变现状的利器,如何杜绝就业中的歧视?笔者认为,需要切实加强法律法规的执行力,让企事业单位转变用人观念,真正实现与市场经济的要求接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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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明确了劳务派遣工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新法规定:“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至于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是否拯救了“临时工”,专家指出,《劳动合同法》的修订案针对的是劳务派遣工,劳务派遣工是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了合同,由劳务派遣公司派到用工单位。劳务派遣工跟大众习惯称的临时工不完全一样,劳务派遣工跟用工单位没有劳动关系,所谓的临时工的劳动关系在自己所在的单位,这两者是不一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同工同酬是指用人单位对于技术和劳动熟练程度相同的劳动者在从事同种工作时,不分性别、年龄、民族、区域等差别,只要提供相同的劳动量,就获得相同的劳动报酬。同工同酬体现着两个价值取向:确保贯彻按劳分配这个大原则,即付出了同等的劳动应得到同等的劳动报酬。作为收入分配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同工同酬既是前提也是必须。公众对同工同酬满怀期待的同时,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究竟能否确保同工同酬的实现,很多人心里都没有底。用人单位大量使用劳务派遣工已经成为普遍现象。所谓劳务派遣,是由实际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公司首先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之后由劳务派遣公司代替用人单位招聘员工进行派遣。实际操作中,部分单位将派遣用工当长期员工使用,但派遣员工与本企业正式员工同工不同酬、社保缴费基数差别大,劳务派遣已经“变味”,损害了被派遣员工合法权益。这一现象引发社会关注,而二元用工体制下“按身份分配”的现象也被炮轰了多年,却至今未见改变。同工同酬有哪些内容:1、男女同工同酬。在劳动报酬分配上的性别歧视由来已久,而且难以根除。2、不同种族、民族、身份的人同工同酬。3、地区、行业、部门间的同工同酬。由于各地的经济水平与生活水平差异很大,各个行业、部门的特点也都有所不同。因此,存在着地区、行业、部门间“同工不同酬”的现象。4、企业内部的同工同酬。这是同工同酬中最重要的内容,在同一企业中从事相同工作,付出等量劳动且取得相同劳动业绩的劳动者,有权利获得同等的劳动报酬。以上是根据您的需求提供的新规定对于同工同酬提出哪些新要求的回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 若合同内部有规定试用期的,试用期过了才是正式员工,若无约定试用期,则签订劳动合同后即是正式员工。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劳动合同期限在三个月以上的,可以约定试用期。也就是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能够约定试用期的最低起点是三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这是针对用人单位不分情况,一律将试用期约定为六个月,劳动合同法的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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