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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正规就业女工:被社会保障遗忘的群体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6-03 18:52:3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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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李法明画在接受调查的非正规就业女工中,只有15%的人拥有社会保险,签订合同的也不到35%。在北京务工的非正规就业女性只有极少数被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只有不到一半的人希望拥有社保。这组数据来自1月23日在北京召开的“金融危机下女工生活权益状况研讨会”上公布的一

  

  李法明 画

   在接受调查的非正规就业女工中,只有15%的人拥有社会保险,签订合同的也不到35%。在北京务工的非正规就业女性只有极少数被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只有不到一半的人希望拥有社保。这组数据来自1月23日在北京召开的“金融危机下女工生活权益状况研讨会”上公布的一份调查报告。

   最新统计显示,截至2009年,在北京务工的农民工参加工伤和医疗保险的人数分别为246.3万人和206.1万人,还有一个庞大的非正规就业群体,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没有参加社会保险。有关专家担忧:一旦遭遇伤害,非正规就业群体的权益谁来维护,如何维护?

  三类女工保障权益堪忧

   “原本我们要了解非正规就业女工在金融危机中受到的影响,却收集到一些出乎意料的数据。”北京打工妹之家副总干事韩会敏发现,在京外来务工的非正规就业女性已成为被社会保障遗忘的群体。

   这份名为《金融危机与外来女工的生活、工作状况调查报告》,由北京打工妹之家联合清华大学社会学系历时半年完成。韩会敏表示,非正规就业中以女性居多,且大多集中在市场、餐厅和护理这三类岗位。因此,这次调查就是针对这三类岗位的女工开展的。此项调查的志愿者、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的冯文猛博士表示,希望通过调查,引起社会各界对非正规就业群体,特别是女性打工者的关注,从而改善她们的生活和工作状况。

   “工时较长、劳动强度中等,感觉比在工厂工作要好,但工资太低。”据参与此次调查的清华大学社会学系陈沛介绍,受调查的护理女工每日平均工作21.5小时,“这与护理女工需要与病人生活在一起的工作性质有关”;此外,市场女工和护理女工的收入接近1500元,远高于餐厅女工。

   值得注意的是,三类女工大多“不认为劳动合同或社会保障很重要,办理者亦较少”。市场女工拥有社保的只有10%,餐厅女工为18%,护理女工为19%;签订劳动合同的比例,市场女工为35%,餐厅女工为30%,护理女工为30%。此外,市场女工、餐厅女工、护理女工中希望拥有社保的比例分别为46%、45%和50%。

   接受调查的女工认为,一旦签订劳动合同,反而会让自己受到束缚,工资也可能因此而固定下来,缺乏激励因素和收入增长的空间。即便是签订劳动合同的女工也表示,不太了解合同的内容,也不知道合同能否发挥效力、是否具有约束力,因而对其不抱有太高期望。绝大多数女工表示:“自己目前一切都好,很年轻、很健康,不担心失业,也感觉不到社会保障的意义,不觉得很需要社会保障”。

   受访的三类女工对金融危机最明显的感觉是“东西比以前贵了”。尽管没有遭遇失业、严重的工资拖欠和收入下降等直接影响,但她们感到物价在上涨,因而担心自己和家人原本就很低的收入所剩无几,且工作更难找。“非正规就业女性获得各种技能提高人力资本、向上流动的可能性都很小,在通胀对生活水平的冲击面前也更为脆弱。”陈沛说。

  鼓励非正规就业群体加入工会组织

   诚如调查报告显示,受访者认为自己很健康,一段时期内并不需要社会保障。果真如此吗?

   对此,中华女子学院教授刘明辉在研讨会上讲述了一个发生在2003年的真实故事:

   “江西打工女朱凤兰在上海李女士家做保姆,一个下雨的中午,李女士让朱凤兰去阳台收衣服。由于朱凤兰没有注意到阳台的落地玻璃门,一头把玻璃撞得粉碎。闻讯赶来的雇主发现地上有血迹,询问朱凤兰是否受伤,惊恐的朱凤兰谎称来了例假,拖延了就医时间,殊不知一块9厘米大的碎玻璃扎入大动脉。最终,她因失血过多抢救无效死亡。

   在朱凤兰死后,其家属将雇主告上了法庭,认为死者是在雇主家做家政服务时受到伤害,雇主理应承担赔偿责任。法庭支持了被告的观点,认为保姆意外受伤致死,雇主虽无过错,但朱凤兰因从事雇佣活动而遭受意外伤害并死亡,身为雇主的被告应承担无过错赔偿责任,判被告承担赔偿金等共计近7万元。“

   “如果没有上工伤保险,以后再有类似工伤的事情发生在非正规就业者身上,后果严重。”据刘明辉介绍,刚刚通过的《侵权责任法》将可能使受害者承担部分举证责任,而这对于非正规就业的打工者来说,将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刘明辉担忧地说:“类似于朱凤兰这样的案件有可能将无法胜诉。”

   “非正规就业群体所处的法律关系决定其身份被边缘化。”冯文猛表示,劳动法不调整私人雇佣关系,从根本上导致了家政工等非正规就业群体,很难享受到依附于有关法律的所有权利,比如签订劳动合同和享受社会保险。

   法律专家们一致认为,关于改变非正规就业群体在劳动法律中的地位是短期内无法解决的难题。对此,刘明辉设想了几条出路:第一,把这一群体纳入劳务派遣管理,并由政府出资开办公益性职业中介机构,并与非全日制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为劳动者上社会保险,但“这需要从市场上把营利性职业中介机构给挤出去,有点难度”;第二,把非正规就业定位为特殊劳动关系,制定工作时间、劳动保护、最低工资等劳动标准;与此同时,鼓励非正规就业群体加入工会组织,为她们提供就业信息、职业安全、劳动仲裁等专业服务,保障其合法权益。

  像购买交强险一样买保险

   “尽管很多女工明确表示对于社会保障系统缺乏信心,但还是有近一半的女工表现出了对于社会保险的需求。”陈沛在调查中发现,这些女工愿意每月支付数十元到数百元不等的保险费用。

   “目前亟须为流动人口提供更加灵活多样的社会保障项目和服务。”清华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教授刘精明呼吁,建立与企业和地区相对无关,而主要与个人有关的流动人口小额社会保障系统、项目和账户。

   刘精明说:“你很难要求雇用非正规就业群体的中小企业承担太多的社会保险费用,这很可能影响就业机会的提供,监督和实施也比较困难。很多流动人口自身也希望有较高的灵活性,对于保险有着比较个性化的需求。同时,非正规就业群体具有较高的流动性,如果社会保障系统存在地域限制或转接困难的话,也足以令其失去加入的动力,或因中途退保而无法从中受益。”

   “有关部门应该推出一个强制性规定,并坚决执行,就像交强险一样强迫中介企业为非正规就业群体购买保险。”刘明辉认为,特别针对护理女工来说,预防传染病更重要,所以应当首先上工伤保险,“当遭遇较大变故时,社会保障通常可以发挥重要作用,参加社保无论对于员工、企业还是雇主都是百利而无一害的”。

   更多的法律专家认为,提高流动人口的法律意识和常识也至关重要。受访者表现出对劳动合同和社保的淡漠,与她们对法律缺乏了解、读不懂相关语句有很大关系。专家们表示,有关部门和社会组织应加大对这一群体的普法教育,努力促进其对相关法律政策的了解,让她们学会依法维权。

   据了解,由于经费及人员的局限,此项调查根据就近和方便原则选取了300余人进行问卷调查和访谈。

   “可以肯定的是,受金融危机影响最深的女工无疑已经无法被调查到,她们很可能已经失业,无论是否离开了本市,都不可能在调查过程中被找到。与此同时,那些性格过于内向、寡言的女工也不可能自愿接受调查,向陌生人谈论她们的生活,这样的人恰恰是失业危险较大的群体。”韩会敏说,这部分“隐形群体”的权益保障状况更令人担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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