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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不到位该不该赔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6-02 00:16:45 人浏览

导读:

继今年5月湖南耒阳百名农民工因在深圳打工患上尘肺病而向深圳市索赔后,近期100多名湖南张家界籍农民工也向深圳市提出了维权索赔的要求。他们表示,由于在深圳长期从事风钻爆破工作,吸入了大量粉尘,医院检查的结果是怀疑患上尘肺病,因此他们要求接受当地职业病防治

  继今年5月湖南耒阳百名农民工因在深圳打工患上尘肺病而向深圳市索赔后,近期100多名湖南张家界籍农民工也向深圳市提出了维权索赔的要求。他们表示,由于在深圳长期从事风钻爆破工作,吸入了大量粉尘,医院检查的结果是怀疑患上尘肺病,因此他们要求接受当地职业病防治院的检查确诊,以便向企业寻求索赔。

  同时他们提出,在罹患职业病的过程中,深圳市政府有关部门没有尽到法律要求的监管责任,因此,一些无法证明劳动关系的农民工,也应该参照“耒阳模式”,由政府提供一定的人道赔偿。

  农民工:监管不到位所以该赔

  维权代表钟家泉、向杰等人说,他们从上世纪90年代就在深圳打钻搞爆破,这种工作收入较其他工种高、技术要求低,所以他们通过老乡介绍结伴而来。由于当时防护措施不到位,很多人患上尘肺病而没有觉察,近几年陆续发病,已经有3人死亡。

  今年9月,他们开始到深圳市政府上访,要求解决问题,深圳市劳动局、卫生局等部门都已经介入此事。钟家泉说,他们维权的最大困难是所有人都没有劳动合同,政府又不肯认可爆破证、工作证等工人所拥有的证件,所以深圳市职业病防治院就以没有劳动关系为由拒绝给他们做检查,得不到确诊,当然就无法进行下一步的索赔。

  “我们希望按照‘耒阳模式’来处理。”钟家泉说,在农民工患病的过程中,当地政府部门存在监管缺位和行政不作为。首先,所有的打钻农民工都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而劳动监察部门有依法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责任。

  深圳市:害怕引起连锁反应

  针对政府部门监管缺位的说法,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访处处长董文红说,不存在监管失位的问题,劳动法有规定,要求签订劳动合同。监督管理,只是在举报后劳动部门要去监督管理。因为偌大一个深圳,几十万个注册企业,甚至有一些是无牌无证的企业,边边角角有遗漏,这个可能性是有的。

  据深圳市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干部说,这些农民工无法提供劳动关系证明,就无法向企业索赔。他们绝大多数是跟着包工头做工程的,就算找到包工头,他也承受不了这么巨额的赔偿。所以,现在农民工就说政府部门监管缺位,要求政府赔偿。对于他们而言,这是个维权的捷径,但对于政府来说,则是不堪重负。上次耒阳事件中,深圳市根据“法制框架、人文关怀”的理念,给了农民工一定数量的赔偿,结果张家界的农民工就接踵而至,如果张家界的农民工也给赔偿,那么就会产生“漏斗效应”,其他地方的病人都会跑来,说政府工作做得不好不够,要求赔偿,深圳是应付不来的。[page]

  深圳维权事件暴露职业病防治制度漏洞

  清华大学副教授沈原、南京师范大学副教授程平源、香港理工大学副教授潘毅在《谁的责任?——深圳张家界籍建筑风钻工集体罹患尘肺病调查》中提出,这些农民工患上尘肺病,直接原因在于企业的违法行为,而政府监管不到位也是重要原因。

  因此,对于湖南工人的遭遇,政府负有道义和法律上的双重责任。他们建议:一、做好尘肺病工人的诊断和治疗工作;二、对在岗工人签订劳动合同情况进行专项整治;三、加强监管力度,保障在岗风钻工人的劳动权益;四、根据相关法律,确认工人的劳动关系。

  也有专家指出,湖南耒阳和张家界籍农民工尘肺病事件,政府和维权者都处于两难境地,其背后暴露出职业病防治存在一些制度性缺陷,说明我国现行职业病防治体系亟待进行改革。一方面,要改变只有用工单位出具证明,劳动者才能在专业职业病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的防治思路,另一方面,相关职能部门也要加强职业病防治的力度,改变过去那种市场廉价用工、违法用工,你不举报我就不管的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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