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应对岁末群体性讨薪事件
导读:
新华报业网讯 年关岁末将至,又到了民工讨薪的多发时期,扬州市司法行政系统强化四项目措施,积极应对年终岁末的群体性讨薪事件,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一是开展维稳专题“送法进企业”活动。依托12.4普法宣传月开展开展流动人员“送法律,共致富,促和谐”和农民工维权宣传月活动,组织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者以“千人百日”活动模式深入企业,讲解《劳动合同法》、《信访条例》、《法援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通过与企业管理人员、员工代表座谈,了解当前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和对法律知识的需求,并赠送法律书籍;组织律师、公证员、法学教授等专家学者在企业开设“法律讲堂”化解企业劳资矛盾。
二是主动走访民工聚集地企业预防群体性讨新事件。与企业负责人共同分析民工讨薪的形势,剖析可能引发民工讨薪的原因、环节,协助企业制订工资发放方预案和群体性讨薪事件预防预案;协助企业建立工资保证金制度,在结算工程全部款项时提前预留民工工资,保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在走访过程中注意排查欠薪类的矛盾纠纷,特别关注群体性事件苗头性矛盾排查,提前介入,积极化解;利用县、乡两级矛盾调处服务中心的矛盾信息收集排查作用,组织群体性讨薪纠纷的分析研判,制订预案,切实将维稳措施落到实处。
三是建立完善农民工讨薪协作机制。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劳动、工会等部门协作配合力度,完善信息共享运行机制,打造多渠道职工维权机制,并积极引导企业合理疏导群体性讨薪事件。同时将法律援助职能向企业延伸,通过“送法进企业”等形式,宣传《劳动法》、《法律援助条例》等法律法规,引导民工合法维权,避免出现讨薪的过激行为,积极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稳定民工情绪,避免引发围厂、堵厂、扣人的群体性事件。
四是全面加强群体性法援工作力度。开通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为农民工提供“一站式”服务;成立群体性法援案件应急分队,协调处理群体性讨薪事件;在办案过程选择对受援人最有利的方式解决纠纷,对于案情简单、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案件,尽量采用调解方式结案,减轻受援人讼累;整合信访和12348资源,成立联合窗口;在代理群体性讨薪案件中坚持坚持“调解前置,和解随时,换位思考,实现双赢”的工作思路,推广“非诉调解模式”,加大与法院、劳动部门协调力度,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通过与企业协商化解劳资矛盾,减少当事人的诉累,尽快解决问题,达成调解协议。[p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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