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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之“节”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6-01 20:34:5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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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节日11月8日,是新中国第十个记者节。看上去,这个节日如同教师节、护士节一样,是某些特定职业从业者的节日。但仔细想来,它又是全民的节日。我们这个社会不可能没有教师和护士,也不可能没有记者,记者是人民群众的代言人,人们的参与权、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

  节日

  11月8日,是新中国第十个记者节。

  看上去,这个节日如同教师节、护士节一样,是某些特定职业从业者的节日。但仔细想来,它又是全民的节日。我们这个社会不可能没有教师和护士,也不可能没有记者,记者是人民群众的代言人,人们的参与权、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这些民主社会的“天赋人权”要得到真正实现,在很大程度上依赖记者的出色工作。一个社会如果没有记者的上传下达,左右沟通,民主权利就会在不知不觉中被权力剥夺。这也正是如今某些权贵或贪官拼命阻挠记者采访,压制舆论的根本原因。

  所以,记者节当天,国家新闻出版总署负责人才会借解读《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见新华社11月8日电),再次重申“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干扰、阻挠新闻机构及其新闻记者合法的采访活动”。因为,保护记者的合法权益,就是保护全民的民主权利,所以,国家才会出台《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这样一部重要的法规。在《新闻法》暂未出台的今天,这部法规在很大程度上代行对新闻事业的规范和保护作用。国家通过重视、保护记者权益,进而保护公众的民主权利,不是值得我们每一个人额手称庆、欢呼雀跃的好事吗?从这个角度讲,记者节不也是大家的节日吗?

  节律

  所谓节律,也就是事物发展变化的节奏和规律。

  和世间万事万物一样,新闻传播也有自己的节奏和规律。

  事实上,从胡锦涛、习近平到一些省市领导近年来也都一再强调加强党对新闻工作的领导,必须尊重新闻传播规律。在今春****的开学典礼上,习近平同志甚至将尊重新闻传播规律上升到领导干部构建和谐社会能力的高度来要求全党。

  尊重新闻传播规律的一个重要体现就是尊重记者的劳动。那些暴利对待记者的违法犯罪行为就不必说了,这实际上是与人民为敌。而那些用“软暴力”对待记者,质问记者“是不是共产党员”、“你是替党说话,还是替老白姓说话”的官员就是蔑视新闻规律的典型代表。这些故意无视常识,以软暴力对待记者的官员,骨子里官贵民贱的基因不断发酵,导致他们“牛言”随口而出,不仅是对新闻传播规律的极不尊重,也是对人民民主权利的极不尊重。从这个角度讲,他们也应该好好学习《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提高自己的执政水平和个人素质。

  把握好新闻传播的节奏和规律,不仅是对记者的尊重,更是各级领导执政水平的直接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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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节操

  限于种种原因,我国至今没有《新闻法》。但《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实际上借鉴了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新闻法”的立法思路,即对记者的合法采访予以保护,同时规范新闻机构和记者的职业行为。这就要求我们新闻从业者必须遵纪守法,用自己的行动践行这部法规。

  对新闻机构和记者来讲,当前最重要的是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以高尚的气节,良好的操守取信于人民。如果新闻机构和记者见钱眼开,阿谀权贵,像山西的某些记者那样拿“封口费”、“金元宝”,知情不报,甚至编造假新闻忽悠公众,或者利用舆论监督的权力营私舞弊,或者将媒体内部的工作端到大众传媒上张牙舞爪地宣传自己,捞取名利,甚至将媒体变成“家天下”,贪污腐败,那公众又凭什么尊重你。不仅不会尊重你,他们还会依据包括《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在内的等相关法律法规来依法监督你甚至追诉你。

  气节、操守,应当是引领记者,引领新闻界前行的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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