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假加班遭遇“潜规则”
导读:
“史上最长”的8天长假过去了,坚守岗位的加班族们开始“核算”自己应得的加班费。然而,近日有网友在Chinaren社区发帖诉苦,称争取到了加班工资,却砸了饭碗。记者在采访中发现,“无偿加班”竟悄然成为金融危机下职场生存的一项“潜规则”。
汽车销售因讨要加班费被辞
10月12日,一网友在Chinaren发帖,题为“十·一加班争取到3倍工资,却失去了工作”,称他的一位表弟因为节日加班费跟领导较真,结果丢了工作。
据称,这位网友的表弟今年暑假毕业,进了一家汽车销售4S店做客户信息反馈服务。迎来工作后的第一个假期,表弟高兴地想拿自己的第一份薪水回家孝敬父母,可是被部长安排假期加班,自己在部门里年纪最小又是工作第一年,虽然不太情愿但也接受了。加班期间,他查询了有关十·一加班工资的政策,计算了一下,8天加班费快赶上一个月工资了。
长假后上班,表弟跟领导提起这事情,领导却说只有一天40块值班费。表弟一听不干了,跟领导辩驳起来:这是违法的!领导说你是什么意思?要告我吗?表弟表示:我只是想拿自己应得的工资,有什么错?过了几天,加班工资拿到,表弟也被辞退了。
网友热议加班费该不该较真
该贴在Chinaren网上很快引起了网友热议,记者浏览跟帖记录后发现,网友中不能按规定拿到加班费的“无偿加班”现象十分普遍。
网友“木卓伦”说,“加班费?我工作5年,只有2007年国庆放了3天假,其余都在上班,一分钱都没多给。”网友“lhd1002”也表示:“我国庆加班8天,没拿一分钱。”网友“动秋风”则说,打工十几年,从来没有拿到过加班工资,国家规定在企业形同虚设。”
智联招聘在长假前曾就加班费的问题进行了一次调查。结果显示,节日期间,近两成职场人坚持在工作岗位上,然而六成的加班人士却表示,根据以往经验,单位不会支付加班费用和给予其他福利。
对于上述网友表弟因讨要加班费被辞退的遭遇,几乎所有网友都知道该做法违反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但是,在加班费该不该较真的问题上,网友的心态却很复杂。
网友“木卓伦”认为,“只能说你表弟社会经验不够。”另外一位网友也表示:“计较起来一般都是员工自己吃亏。”显然,这种“委曲求全”的做法虽然无奈,却是大部分“无偿加班”者的现实选择。“动秋风”一声叹息:“弱势群体的无奈”道出了职场人的无奈。只有少数网友坚持认为,碰到此类事情,应当找劳动仲裁解决。不过,也有网友替老板说话:“你要3倍他也要3倍,谁来给老板3倍?”[page]
无偿加班渐成职场“潜规则”
记者在身边的白领朋友圈中进行了随机调查发现,一些规模较大的外企和国企等在发放加班费问题上做得较为规范,而大量的私企特别是规模较小的私企在加班费上不规范操作现象十分普遍。
上海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发现,更多的单位是在加班费的发放数额上有“猫腻”。比较常见的是在加班费的计算基数上做文章,或者是一笔糊涂账,不按规定计算加班费,而是单位自定补偿标准,结果就是加班费“缺斤少两”。
一位白领道出了金融危机下职场人的无奈:“现在找工作都这么难,有一份稳定的工作已经是幸运了,谁还敢再去计较加班费?万一处理不好,给领导或HR留下了不好印象,说不定下一个被裁的就是你,得不偿失。”她表示,其实在一些外企,工作忙的时候加班是家常便饭,而大多数人都是拿不到加班费的。
智联招聘的调查也显示了一个有意思的结果:加班拿不到加班费,25.8%的人选择“任劳任怨”。
“为了维权而砸了饭碗,这是我们不愿意看到的结局,毕竟现在就业市场形势严峻,”沪上劳动法专家周斌说,应当看到,现代职场公平和劳有所得的观念越来越深入人心,大多数的单位还是会与员工分享经营效益,在公平的基础上尽量做到“劳有所得”;对于那些恶意违法的用人单位,员工也不能一味委曲求全,应及时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投诉,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否则,只会让这些恶意违法行为愈演愈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