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劳动法 > 劳动法动态 > 5月底全市完成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资料审查

5月底全市完成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资料审查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6-01 11:54:05 人浏览

导读:

市和区市县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已从3月1日起对全市各类用人单位2008年劳动保障资料进行书面审查。据介绍,今年书面资料审查工作的一个执法服务重点是劳务派遣单位和使用劳务人员的单位,审查内容包括是否签订劳务派遣专用合同,是否按月足额支付工资,是否为城镇职工和农

  市和区市县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已从3月1日起对全市各类用人单位2008年劳动保障资料进行书面审查。

  据介绍,今年书面资料审查工作的一个执法服务重点是劳务派遣单位和使用劳务人员的单位,审查内容包括是否签订劳务派遣专用合同,是否按月足额支付工资,是否为城镇职工和农民工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等内容,同时也将通过审查,全面掌握企业用工情况,特别是劳动合同解除和中止等裁员情况,指导企业规范操作,依法维护劳资双方的合法权益。

  记者从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了解到,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规范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指导和帮助企业与职工共渡难关,我市中山、沙河口、旅顺口、金州、普兰店、瓦房店、庄河和长海8个区市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管辖的用人单位可到其办公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进行审查。在市内四区生产经营并在市以上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外商投资企业、劳务派遣单位、民办非企业,注册资金在300万元以上的其他企业等5类用人单位在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进行审查。

  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提醒包括劳务公司在内的各类用人单位应在5月底前依法接受劳动保障书面资料审查。用人单位了解书面资料审查详情可登陆大连劳动保障网:www. dl 12333.gov.cn查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