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劳动法 > 劳动法规 > 劳动地方性法规 > 广东省劳动法规 >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我市企业中推行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制度的意见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我市企业中推行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制度的意见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6-12 10:31:20 人浏览
问题相似?直接咨询律师 >

导读:

发布部门: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政府、广东省深圳市委发布文号:各区委、区政府,市属各企业,市属和驻深各局以上单位: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劳动局、市总工会《关于在我市企业中推行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制度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在
发布部门: 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政府、广东省深圳市委
发布文号:

各区委、区政府,市属各企业,市属和驻深各局以上单位: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劳动局、市总工会《关于在我市企业中推行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制度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市委、市政府:
  在企业中建立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制度,是协调劳动关系,维护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规范企业行政和职工双方行为,共谋企业发展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劳动部颁布的《集体合同规定》等规定,以及劳动部和全国总工会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贯彻实施意见:
  一、深入学习贯彻《劳动法》,提高推行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制度的认识。
  在企业中推行由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行政通过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制度,是实施《劳动法》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协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关系的有效机制,是建立企业利益共同体,增强企业活力和凝聚力的必要途径。去年我市35家试点企业的经验表明,推行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制度,有利于把职工的切身利益与企业的经营状况紧密联系起来,进一步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增强经营者的法制观念,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推动企业改革和经济发展;有利于避免和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促进企业劳动关系的和谐和社会的稳定。各级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党政工领导,要深入学习贯彻《劳动法》,加深对推行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制度的理解,切实把它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好。

  二、加强领导,密切协作,确保推行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制度的顺利开展。
  为加强领导,拟成立深圳市推行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制度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李容根 市委副书记
  副组长:刘秋容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谭国箱 市劳动局局长
  成 员:由市劳动局、总工会、体改办、法制局、经发局、贸发局、运输局、建设局、投资管理公司等单位的有关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址在市劳动局。
  主 任:黄造基
  副主任:由市劳动局、总工会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担任。
  各区、各企业也应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

  三、总结经验,精心组织,有计划地依法推行。
  今年,我市要在总结去年35家试点企业经验的基础上,有计划地逐步在各类企业中推行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制度。
  企业在进行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过程中,应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和平等合作、协商一致的原则,兼顾职工和企业利益一致的原则,保持和谐稳定的原则。
  集体合同的内容应当包括:企业的发展目标和职工为之努力工作的义务、劳动合同、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保险福利、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劳动纪律、双方履行集体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协商处理的约定、违反集体合同的责任以及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约定的其他内容。
  签订集体合同的程序:(1)企业行政和工会要认真做好协商前的准备工作;协商的内容和条件应在职工代表或全体职工中充分酝酿,提出符合企业实际又为企业行政和大多数职工接受的方案;(2)经过双方协商提出的集体合同草案,应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由工会组织职工讨论通过,由工会主席代表职工与企业法定代表人以书面形式签订,按法定程序报送当地劳动部门审查。发生法律效力后的集体合同要及时向企业全体职工公布,集体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严格履行集体合同的规定。
  以上意见,如无不妥,请批转各有关单位贯彻执行。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引用法条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大家都在问
  • 劳务合同不同于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但可以适用《合同法》和《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劳动合同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用工关系,就必须依法订立劳动合同,而且双方各执一份劳动合同书的。如果用人单位一个月以上不订立劳动合同,那里劳动者可以反映到仲裁委员会处理,申请双倍工资赔偿。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包括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合伙合作律师事务所等组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实践中事业单位人员的构成是由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实行聘用制的人员;一般劳动者。由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不适用《劳动合同法》,一般劳动者适用《劳动合同法》,实行聘用制的人员部分适用。《劳动合同法》"附则"规定:“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将实行聘任制的工作人员交由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来来决定,部分适用于事业单位,扩大了调整范围。因此,你的情况属于那一种情况,我也无法确定。如果是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的话就不适用劳动合同法;如果是实行聘用制的人员,那么部分适用劳动合同法。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实时动态
北京地区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广州地区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北京地区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广州地区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3分钟内获得解答 向我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
律师解答动态
综合律师团队
综合律师团队
54分钟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婚后购买的房子,即使房产证上只写了一方的名字,但如果是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则仍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这是因为夫妻共同
综合律师团队
综合律师团队
54分钟前
针对车祸后嗅觉、味觉丧失,虽可能不构成伤残,但您有权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肇事者赔偿如误工费、医疗费等相关费用。不及时处理可能会影响您的权益,如错过诉讼时效或难以收
平台特邀律师
平台特邀律师
49分钟前
您可能想问的是,如何确定扣款行为的合法性及如何追回款项。从法律角度看,需先查明扣款主体及原因,判断是否存在误扣或非法扣款。
平台特邀律师
平台特邀律师
43分钟前
您面临房产纠纷,需采取法律措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若无法证明委托代理关系和支付事实,可能难以取得产权或收回房款。严重情况下,房产可能被查封、拍卖或无
法律快车咨询顾问
父亲抢劫入狱但已去世,对你考公无直接影响。从法律角度看,父母犯罪记录虽可能影响政审,但父亲已逝,且你无犯罪记录,不影响报考资格。若政审中特别提及,可说明情况。若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在对方无保险且需承担赔偿责任时,为确保赔偿得到执行,您可首先要求对方签订赔偿协议并明确赔偿金额、时间等细节。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对方应赔偿因事故导
综合律师团队
综合律师团队
1小时前
您好,未婚生育的孩子被父亲抢走,可通过诉讼解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两岁以下儿童抚养权通常判给女方。如协商不成,法院将根据孩子利益和双方情况判决。如不
平台特邀律师
平台特邀律师
10分钟前
派出所要求配合调查在符合法律程序下是合法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警察需出示证明文件,对嫌疑人可传唤,被侵害人或证人可在其单位或住处询问。不配合
我也要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