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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劳服企业重组转制三年规划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6-11 20:18:5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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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为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努力探索和寻找能够极大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公有制实现形式,为适应首都经济的特点,紧紧围绕首都的产业结构调整,围绕国有企业实现三年改革目标,结合全市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以下简称劳服企业)的实际,加速全市劳服企业的重组转制进程,巩固和发

  为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努力探索和寻找能够极大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公有制实现形式,为适应首都经济的特点,紧紧围绕首都的产业结构调整,围绕国有企业实现三年改革目标,结合全市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以下简称劳服企业)的实际,加速全市劳服企业的重组转制进程,巩固和发展劳服企业的整体经济效益,扩大安置容量,特制定本规划。

  一、今后三年是我市劳服企业发展的关键时期

  以党的十五大为标志,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进入了关键性阶段。国家要对国有经济进行战略性改组,加大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的力度,在公有制经济的实现形式上要多样化,以促进国家经济的进一步发展,迎接21世纪知识经济浪潮,为实现“三步走”的战略目标从体制上奠定坚实基础。

  在这一关键时期,我们必须以高度的历史责任感和时代紧迫感,集中力量发展劳服企业,开辟就业渠道,扩大安置容量,为国有企业摆脱冗员压力,实现减人增效服务,为下岗职工实现再就业服务,为首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服务。

  然而,目前我市劳服企业自身也存在着很多困难:一是企业规模普遍偏小,全市5200余家劳服企业中,30人以下的企业3942家,占75.8%;二是经济效益不高,亏损和微利企业占60.9%;三是产权关系混乱,特别是和主办单位在产权划分和占有性质上不清晰,职工集体积累成果无法体现;四是管理体制落后,绝大部分仍是计划经济体制色彩的企业组织形式和传统管理模式,民主管理机制、监督制约机制不完善;五是投资主体单一,形成多元投资主体的企业很少,融资渠道狭窄,资产存量不活,企业普遍缺乏资金。以上问题严重地制约着劳服企业的巩固和发展。

  要从根本上解决上述问题,必须从企业组织形式、管理体制上动手,按照“两个根本性转变”的要求,充分利用国家对“抓大放小”战略性改组的有效形式和各项政策,积极探索既能体现劳服企业自身特点,又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和竞争环境的途径,加快劳服企业深化改革和重组转制的步伐,把全市劳服企业搞活搞好。

  今后三年,我们要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推行股份合作制为重点,使劳服企业从传统企业组织形式向现代企业制度过渡。抓住以资本为纽带这个基本内容,把单一投资主体变为多元投资主体,把企业“单兵作战”变为部分企业互相参股,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从而使劳服企业逐步实现产权清晰,责权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

  二、劳服企业重组转制的主要形式

  根据国家对“抓大放小”战略性改组的总体要求,放活搞好小企业要紧密结合企业实际,有利于企业发展,形式可以不拘一格,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有限责任公司:劳服企业可在明晰产权的基础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组建有限责任公司。

  (二)股份合作制:劳服企业在清产核资、产权界定的基础上,吸收职工参股,将企业改建为股份合作制企业,实行劳动合作和资本合作,按劳分红与按股分红相结合。

  (三)联合、兼并:尤其鼓励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联合、兼并,符合条件的,可以组建企业集团。通过联合,促进优势互补或形成规模效益;通过兼并,盘活存量资产,促进困难企业转化。

  (四)合资、合作:鼓励拥有好项目、好产品的劳服企业,通过引进国内外资金、技术,进行技术改造和新产品开发,按照国家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的有关法规,改制为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其方式既可以采取整体合资,也可以采取部分合资的方式,合资比例不限。

  (五)委托经营:对于管理混乱、经营不善的困难企业,其投资主体或主管部门可以通过契约形式将之委托给实力较强的优势企业经营管理。

  (六)分立重组:对于整体难于搞活,但有局部优势的劳服企业,在合理承担相应债务的前提下,可以将企业经济效益好的优良资产从母体中分离,组建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新的法人实体。

  三、劳服企业重组转制的主要内容

  (一)按照北京市劳动局、体改委、地税局、国资局联合颁布的《关于转发国家四部、委、局〈关于颁布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制规定的通知〉的通知》(京劳服发〔1997〕313号)的精神,以推行股份合作制为突破口,加速我市劳服系统重组转制工作,真正实现放开搞活的目的,并为在我市劳服企业中全面推行现代企业制度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发展多种经济成分,特别是非公有制经济成分。非公有制经济作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得到社会各方面的高度重视,并给予相应的政策扶持。要把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作为劳服企业新的增长点,有条件的劳服企业可以改制为非公有制企业,并通过采取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债权转股权、兼并、重组等形式,加快产权制度改革,实现彻底放开搞活,从而加速劳服企业经济成分多元化进程,引导企业多头并进、健康发展,使之能够不断壮大,发挥其在再就业工程中的主力军和“蓄水池”作用,缓解我市的就业压力,促进我市的经济发展。

  (三)不断深化劳服企业的综合配套改革。要把改革、改组、改造和加强企业管理结合起来,继续深化劳服企业劳动用工、工资分配、社会保险制度等方面的改革,不断完善我市的就业保障体系,为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再就业解除后顾之忧。同时,要不断强化企业的各项内部管理,加强技术改造,努力提高企业的经营决策能力和科学管理水平,使劳服企业的运营质量和综合素质得到根本改观。

  四、劳服系统重组转制的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全市劳服系统企业重组转制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以“三个有利于”作为决定劳服企业改革措施取舍和检验其得失的根本标准,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大胆探索,勇于实践,从实际出发,采取多种形式放开搞活劳服企业,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

  重组转制工作要遵循以下原则,按照“两个根本性转变”的要求,建立健全重组转制企业的各项内部制度,理顺与各方面的关系;要把深化企业改革同企业改组、改造和加强企业管理结合起来,加快经济结构调整,盘活存量资产,并通过产权的流动和重组,优化企业资本构成;要因地制宜、因行业制宜、因企业制宜,结合实际,坚持企业自愿和政府指导相结合;要紧密依靠职工群众,将劳服企业的改革和发展与职工切身利益结合起来,充分发挥职工参与改革的积极性,尊重职工的选择。

  五、劳服系统重组转制的工作目标

  全市劳服企业重组转制工作采取“突出重点、全面推进”的方法进行,对重点工作可先行试点,总结经验,在此基础上再全面推广。到2000年全市劳服企业基本完成重组转制。具体安排如下:

  1998年拟重组改制劳服企业500家,股改80家;

  1999年拟在上年基础上翻一番;

  2000年拟在上年基础上再翻一番。

  六、我市劳服系统重组转制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对重组转制工作的领导。要把此项工作列入我市劳服系统发展总体规划,市劳服管理中心负责推动和指导,统筹安排。各单位要定期研究、布置、检查重组转制工作进展情况,并形成制度。

  (二)制定落实各项优惠政策,促进劳服企业重组转制工作的开展。

  1.小型全民所有制劳服企业的重组转制工作,参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体改委市经委关于进一步加快本市国有小企业改革若干意见的通知》(京政办发〔1997〕50号)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体改委关于进一步加快本市国有小企业改革补充意见的通知》(京政办发〔1998〕43号)有关规定进行。集体所有制企业可比照京政办发〔1997〕50号文件执行。

  2.对实行股份合作制的劳服企业,应遵照《关于转发国家四部、委、局〈关于颁布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制规定的通知〉的通知》(京劳服发〔1997〕313号)和《北京市股份合作制企业暂行办法》(市政府〔1994〕14号令)一并执行。

  3.对劳服企业在改制过程中的清产核资、产权界定工作,应依据《关于转发劳动部、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颁布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产权界定规定的通知〉的通知》(京劳服发〔1997〕20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要避免劳服企业的资产流失。

  4.改制后的劳服企业,其累计安置五类人员达到企业全部从业人数60%的,可视同新办,享受新办劳服企业的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5.多方筹措,用好用活资金。既要增加绝对资金量,用活、用足、用好各项扶持经费,如贷款贴息、安置补偿费等,又要增加相对资金量,按照市场经济的价值规律,建立和完善各项资金的使用机制,做到善于运作资金,从而加大对劳服企业的扶持力度和对其承担再就业安置的补偿力度。

  6.为解决发展劳服企业资金短缺问题,市劳服继续从市工商银行、市建设银行、市城市商业银行争取每年安排出一定数量的贷款额度,专门用于支持劳服企业的发展。

  (三)建立和完善为劳服企业服务的各种中介机构。根据企业需要,大力开发面向劳服企业和其它性质小企业的法律事务、会计审计、政策咨询、小企业诊断、项目开发、信息服务、组织培训、招商引资以及各种形式的代理服务等中介服务,为企业发展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服务,以提高劳服企业的素质,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企业的人才结构,增强企业的综合实力。

  (四)加强对劳服企业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培训,并使之制度化。要本着分级分类、突出重点、保证质量的原则,全面开展对厂长(经理)、专业管理干部和技术工种三个层次的培训;同时,各级劳服管理部门要结合“九五”培训规划,积极进行针对安置对象开展的转岗转业培训,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并进一步推动技术工种持证上岗工作的开展,不断提高持证上岗率,形成一个全方位、多层次、多渠道的培训工作格局,为企业的长远发展储备人才,积累后劲。

  七、劳服企业重组转制需注意的问题

  劳服企业实施重组转制涉及企业布局、产权变更、资源配置、利益格局等各个方面,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因此必须注意:

  (一)改制企业,特别是实行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现代企业制度的劳服企业必须做到产权清晰。应按照“谁投资,谁拥有产权”的原则,搞好原有企业的产权界定工作。企业的清产核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同时应有企业出资人和职工代表参加。资产评估则要由国家认可资格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结果要经过出资人的认可和有关部门的确认。在这一过程中,要切实保障国有和集体利益,防止公有财产流失,属于国家和集体所有的净资产,在改制时应按市场原则有偿转让,不能将国有、集体的净资产无偿分给个人。转让企业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的收入,要实行专项管理,用于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的投入,可留在改制后的企业有偿使用,也可以作为资本金投入其他企业。国家、法人单位等出资人在企业中的投资及投资收益所形成的所有者权益归出资人所有。企业原有奖金节余、工资储备基金,可以折成个人股投入企业,也可以用于企业改制前职工的个人补充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

  (二)企业无论采取何种形式改革,最后都要落到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上,切不可走过场,要使企业真正按照市场经济要求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以充分调动企业经营者和职工的积极性;同时,要全面深化企业的各项管理,围绕市场需要制定企业发展规划,抓紧进行改组和技术改造工作,搞好劳动、人事、工资、社会保险等制度改革,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制定正确的营销策略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和经济效益。

  (三)在企业改制过程中,要切实搞好思想教育和观念引导工作,教育职工转变就业观念,增强主人翁责任感和参与意识,树立市场竞争观念,增强风险意识,树立法制观念,增强规范意识。

  (四)在重组转制过程中,应认真研究有关文件精神。必须深刻领会相关文件精神,并根据本企业具体情况,用好用足用活有关优惠政策,从而使重组转制工作能够平稳、有序地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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