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历误填“党员” 研究生被解聘不服提诉讼
导读:
昨日(10月29日),王汉顶反映,他被解聘的真正原因,是他在简历上误填了“党员”。而省地质调查研究院也证实了此说法,人事科负责人称,王汉顶在简历里谎称是党员。
目前,王汉顶已向晋安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单位与其恢复劳动关系,并支付相应补偿金。
当事人说:自以为是党员
今年5月份,王汉顶与省地质调查研究院签订了就业协议,被安排到该院信息发展中心工作。6月份,个人档案到位后,人事科随即提出疑义:王汉顶在应聘简历的政治面貌一栏填写了“党员”,可档案里却没有相关资料。
为此,今年9月,王汉顶专门回到考研前的原单位——漳浦县官浔中学,该校出具书面材料说明,王汉顶在2005年学校的全体党员大会上,被同意接收为预备党员,但目前还未获得上级党委的批准。按照这个说法,王汉顶连预备党员都不是。
“我不清楚入党程序,我以为我已经是党员了。”王汉顶说,被原单位接收为预备党员后的第二个月,他就去桂林读研,按照他个人的理解,预备党员一年后,如果没出问题,即可直接转为正式党员,因此读研期间也没去咨询、办理有关手续。
省地质调查研究院人事科科长黄家生说,他们在王汉顶的个人档案中,没有找到有关入党的材料,甚至连入党申请书也没有,当时就与他进行了沟通。此后,原单位最终证实此人根本就不是党员,但他在简历等材料中,都自称是党员。
黄家生说,为此,单位党委会还专门研究了此事,大家讨论认为,是否加入党组织,是一件非常严肃的事,可王汉顶却如此不重视,甚至有故意造假的嫌疑,因此集体决定与其解除劳动关系。但如果直接将其档案退回原校,将对他今后发展十分不利,这才建议他写一份“不适应工作”的申请,他也表示愿意接受。
真假“党员” 能否成为解聘依据
在王汉顶向晋安区人民法院提交的民事起诉状中强调,他当初所应聘的这个岗位,录用条件中并没有要求必须是党员,他完全没必要造假。可如今,单位又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关系,显然站不住脚。
为了印证这个说法,记者在人事厅网站上,找到了王汉顶当初应聘的简章,这是一份2007年8月30日发布的名为《福建省地质调查研究院2007年补充工作人员招聘方案》的简章,当时该院共招聘3类专业共11个人员,记者仔细查看后发现,录用条件中确实没有要求是党员。
对此,黄家生科长并不否认,但他表示,解聘王汉顶的原因,并非他不是党员,而是他涉嫌故意造假,在没有入党的情况下,却在简历上自称“党员”,鉴于这种草率的处事态度,单位完全有理由怀疑,他可能无法胜任日后的工作,这才最终决定解聘。另外,在同等条件下,是否入党,也会作为录用的参考因素之一,他的行为,对于其他应聘者也是不公平的。
另外,王汉顶还向法院提出,由于单位未在工作后一个月内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要求单位支付8、9、10月份的双倍工资。对此,黄科长也说,因为事业单位的聘用合同,必须先向省编办申请,然后再到省人事厅备案,需要一个过程,加上王汉顶的档案出现问题,所以才出现拖延。
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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