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机关事业单位临时性用工社会保险费缴纳等有关问题的复函
导读:
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苏劳社险函[2001]3号
连云港市劳动局:
你局《关于机关事业单位临时性用工社会保险费缴纳等有关问题的请示》(连劳[2001]50号) 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根据《劳动法》和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的有关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在后勤服务等岗位上按规定使用的工勤人员,应当纳入《劳动法》的适用范围。机关事业单位在临时性岗位上用工,也应按规定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只是在劳动合同的期限上有所体现。
二、关于机关事业单位临时性用工是否缴纳养老保险费的问题,由于国家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尚无统一规定 ,我省各地已开展的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是由各级政府出台文件进行试点,在参保范围、对象和等具体政策规定上不尽一致。根据机关事业单位管理特点和要求,各地均明确将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在计划并由同级人事部门审批工资的人员纳入参保范围,临时性用工均未纳入机关事业单位的参保范围。因此,在国家没有统一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之前,临时性用工未参加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是否符合当前政策规定的。但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没有完善前,可以由用人单位和本人按照企业养老保险有关规定,参加所在地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相关知识推荐
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人事局津劳局[2002]385号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及各有关单位:为理顺劳动关系,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人员合理流动,进
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苏劳社险函[2001]3号连云港市劳动局:你局《关于机关事业单位临时性用工社会保险费缴纳等有关问题的请示》(连劳[2001]50号)收悉,
近来,许多省市来电来函,询问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情况,并要求明确机关、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制工人养老保险基金管理问题。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国
湖北省劳动厅、省人事厅鄂劳办[1999]110号为做好事业单位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根据国务院《失业保险条例》和《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以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有
低保户死亡后没有补助。低保是最低生活保障金,不是低保老人丧葬费补贴金,按规定没有。农村低保户被纳入了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可以享受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一些扶贫政策
分包单位不可以再劳务分包。劳务分包是施工行业中的普遍做法,法律在一定范围内允许,但是禁止将承揽到的分包作业再分包给其他的公司,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分包行
个人清包工通常不需要资质。清包工是指业主自行购买所有材料寻找装修公司、装修队伍或者劳务公司、工程服务公司施工的工程承包方式。业主无需具备资质,装修公司、装修队伍
2022年北京社保缴费的养老保险基数范围在3613元-26541元之间,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则为5360元到29732元之间,工伤保险的缴费基数则为4713元到2
女性职工的社保若到了退休年龄没有缴纳够10年的,可以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一次性补缴的手续。我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
企业缴纳五险一金的费用还是可以减免的,但是需要企业主动申请减免,有关部门是不会主动对其进行减免的。我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