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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无”人员免费参加大病医保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6-19 01:34:38 人浏览

导读: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2008年9月10日发布《关于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符合城镇劳动年龄内无业居民参保条件的优抚对象、社会福利机构内政府供养的服务对象,将免费参加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目前本市低保人员、生活困难人员和重残人员均可享受政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2008年9月10日发布《关于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符合城镇劳动年龄内无业居民参保条件的优抚对象、社会福利机构内政府供养的服务对象,将免费参加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目前本市低保人员、生活困难人员和重残人员均可享受政府补贴,免费参加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

  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无扶养人和赡养人(简称“三无”人员)等社会福利机构内政府供养的服务对象,由社会福利机构集中进行信息采集,统一到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社保所办理参保手续,免缴个人应缴纳的大病医疗保险费。个人缴费由户籍地所在区县财政给予全额补助,财政补助由市和区县财政各负担50%。除部分优抚对象、“三无”人员免费参保以外,按照要求,优抚对象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或《北京市优抚对象医疗减免证》等相关证件,由民政部门统一办理参保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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