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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失业保险怎样领取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12-17 12:38:52 人浏览

导读:

对于员工来讲,在失业的时候是可以按照失业保险来及领取一定的生活保障,而失业保险的领取是要提交所需的相关材料,按照一定的程序来进行申请,那么员工失业保险怎样领取?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具体的介绍一下。

  对于员工来讲,在失业的时候是可以按照失业保险来及领取一定的生活保障,而失业保险的领取是要提交所需的相关材料,按照一定的程序来进行申请,那么员工失业保险怎样领取?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具体的介绍一下。

  一、员工失业保险怎样领取

  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目前我国失业金的领取按照大致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将个人的职工档案存放至参保地的人社局。职工档案主要包括招工表,劳动合同,解除合同证明书的材料;

  2、携带以上所说的证件办理失业登记。办理失业登记所需要材料主要是照片、解除合同证明书、身份证复印件等;

  3、携带失业证和个人身份证明去社保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

  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另外大家要注意,失业金领取时间最长不超24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10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满10年及其以上的,按最低工作标准的80%发放。

  二、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是什么

  按照我国《社会保险法》第45条相关规定,符合以下3个条件的失业人员,在失业后可以领取到失业金:

  1、失业前劳动者本人已经参加社保满一年,也就是说用人单位为该劳动者缴纳了至少一年的失业保险费;

  2、失业并非劳动者本人意愿,也就是说看劳动者离职的原因,是劳动者本人请辞还是用人单位辞退(或者由于用人单位的过错导致劳动者辞职)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才有领取失业金的资格;

  3、劳动者已经进行了失业登记,提交材料并办理了相关手续,且有再就业需求;失业金是为了保障生活而不是为了养懒汉,因为有失业金可以领取就不再积极找工作的人(判定标准为有没有积极参加再就业职业技能培训等相关活动,有没有积极投递简历参与面试等)会被取消领取资格。

  三、劳动者再就业的失业保险期限怎么算

  若劳动者再就业后又失业的,其失业保险的缴费时间要重新计算,但再次失业后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应当是以此次缴费可领取时限与前次失业未领完的年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24个月。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关于员工失业保险怎样领取的相关介绍,对于劳动者来讲,在工作的过程中如果失业的话,对于自己的生活都是有一定影响的,在失业后可以及时的去领取失业金,保障自己的基本生活,对此如果大家有不明白的,可以咨询一下法律快车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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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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