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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的职责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6-19 18:55:25 人浏览

导读:

1、听取失业保险机构对失业保险工作的报告;2、对失业保险机构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对其负责人提出表彰、处分或免职建议;3、审议失业保险基金年度预(决)算,依法对失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运营情况实施监督。参见:关于转发省劳动厅河南省企业职工失业保险条

1、听取失业保险机构对失业保险工作的报告;

2、对失业保险机构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对其负责人提出表彰、处分或免职建议;

3、审议失业保险基金年度预(决)算,依法对失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运营情况实施监督。

参见:关于转发省劳动厅河南省企业职工失业保险条例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1996]73号)

发布日期: 1996年11月7日

执行日期: 1996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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