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劳动法 > 工资 > 工资 > 抓紧基层工会组织建设

抓紧基层工会组织建设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6-27 06:37:06 人浏览

导读:

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原则上要有代表职工利益方的工会组织。未建立工会的,由职工民主推举代表,并得到半数以上职工的同意;私营企业中未建立工会组织的,也可通过工会联合委员会进行工资集体协商。

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原则上要有代表职工利益方的工会组织。未建立工会的,由职工民主推举代表,并得到半数以上职工的同意;私营企业中未建立工会组织的,也可通过工会联合委员会进行工资集体协商。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