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工伤保险责任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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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20-06-22
05: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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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第41条规定,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因为我国《民法通则》第44条规定:企业法人分立、合并,它的权利和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
条例第41条规定,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
因为我国《民法通则》第44条规定:企业法人分立、合并,它的权利和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另外,《个人独资企业法》都做了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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