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劳动法 > 劳动保险 > 劳动保险政策 > 珠海7月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调整

珠海7月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调整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6-18 06:45:29 人浏览

导读:

从2011年7月1日起至2012年6月30日止,我市社会保险将启用2010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市(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同时,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也将随之作出相应调整。据悉,2010年我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363元;2010年珠海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2867元,

从2011年7月1日起至2012年6月30日止,我市社会保险将启用2010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市(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同时,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也将随之作出相应调整。


据悉,2010年我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363元;2010年珠海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2867元,其中斗门区(含新青科技工业园、白蕉科技工业园,下同)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2359元;金湾区(含三灶科技工业园、高栏港经济区,下同)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2648元。


此前,我市执行的2009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广东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030元,珠海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2647元。


新标准执行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也将会作出相应调整。其中,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按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核定;失业、工伤、医疗、生育保险缴费工资上限,香洲区、万山海洋试验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保税区、横琴经济区按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核定;金湾区、斗门区分别按各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核定。


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保险缴费工资下限,香洲区、万山海洋试验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保税区、横琴经济区按全市2010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核定;金湾区、斗门区分别按各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核定。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