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露天煤矿产生粉尘征收排污费有关问题的复函
导读: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关于露天煤矿产生粉尘征收排污费有关问题的复函状态:有效发布日期:2004-12-24生效日期:2004-12-24发布部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文号:内蒙古自治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征收噪声超标排污费有关问题的复函状态:有效发布日期:2005-10-20生效日期:2005-10-20发布部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文号:环
关于征收污水排污费有关问题的复函状态:有效发布日期:1994-03-20生效日期:1994-03-20发布部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文号:江西省环境保护局:你局
关于征收二氧化硫排污费有关问题的复函状态:有效发布日期:1999-03-09生效日期:1999-03-09发布部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文号:环发[1999]5
没有许可证存储醇基燃料即是违法。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销售实行许可制度,醇基燃料属于危化品燃料,存储醇基燃料应向经济贸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取得制造或者经营醇基燃料
环境污染健康损害补偿的处理方法是:由造成污染和破坏环境的单位或个人承担赔偿责任。因第三人的过错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污染者请求赔偿,可以向第三人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