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贿赂与回扣的区别与联系有哪些
导读:
商业不断发展,但是在许多企业家的经营活动中,偶尔会需要给相关的一些企业,或者是一些有合作的企业一些回扣。但是这些回扣有时候又会跟商业贿赂混淆起来,这就让许多企业家很困惑。那么商业贿赂与回扣的区别与联系有哪些呢?下面就让法律快车的小编带你来看一看。
一、什么是商业贿赂
商业贿赂行为,是指经营者以排斥竞争对手为目的,为使自己在销售或购买商品成提供服务等业务活动中获得利益,而采取的向交易相对人及其职员或其代理人提供或许诺提供某种利益,从而实现交易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商业贿赂的主要表现形式为商业回扣,合法的佣金和折扣不应视为商业贿赂行为。商业贿赂行为是一种典型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也是一种历史悠久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无论国内还是国外,这种行为都存在。这种行为损害了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增加了社会的拜金主义,是社会的腐蚀剂之一,同时,该行为也严重地损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利益,因此各国的法律都对此种行为予以制止。
二、什么是商业回扣
在交易活动中,一方交易人为争取交易机会和便利的交易条件,在按合同价成交后,除了交付货物或货款以外,还在暗中从账外向交易相对人或有影响、有决定权的经办人员秘密交付钱财及其他利益的行为。回扣的常见的表现形式有:现金回扣、实物回扣、提供其他报酬或服务的回机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商业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在账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 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账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
三、商业回扣和贿赂的区别与联系
(一)并非所有的回扣都构成商业贿赂
回扣包括两种:一种是账外暗中的回扣,即《暂行规定》的规定;另一种是“账内明示”的回扣,即回扣记入正规财务账,并且有据可查,如发票、合同中都有明确的表示。两种回扣方式中,账外暗中是法律所禁止的行为,而账内明示是法律所允许的方式。其中,只有账外暗中的回扣才构成商业贿赂,属于不正当竞争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回扣仅是商业贿赂的一种表现方式
由于很多人片面理解了《反不正当竞争法》、《暂行规定》的规定,时常能听到商业贿赂就等同于回扣的声音,这种观点需要加以更正。的确,商业贿赂较为典型的客观表现形式是账外暗中给予或收受“回扣”,但这不过只是商业贿赂的一种形式。商业贿赂还包括其他类型的贿赂方式,如直接送以财物、其他利益来购买或销售商品;如买方为购得紧俏商品而给予卖方的金钱、财物等等。如果在审计实践中,或其他行政执法、司法裁判中只针对回扣来查处商业贿赂的,这将遗漏很多的商业贿赂案件。
所以不难看出,合法的回扣是没有关系的,但是不合法的回扣就一般会算是贿赂了。因此呢,对于商业活动中的回扣行为,一定要合法合理,不能违法,不然就会走入贿赂的范畴了。那么就是违法犯罪的行为了,就要面临相关的处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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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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