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金融机构创新金融服务支持经济发展的奖励办法
导读:
转发市政府金融服务办公室关于梅州市金融机构创新金融服务支持经济发展奖励办法的通知
广东省梅州市人民政府
梅市府〔2008〕7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有关单位:
现将市政府金融服务办公室关于《梅州市金融机构创新金融服务支持经济发展的奖励办法》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市金融办反映。
梅州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十月二十一日
梅州市金融机构创新金融服务支持经济发展的奖励办法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进一步改善对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意见,鼓励我市金融机构创新金融服务,为梅州“推动绿色崛起,实现科学发展”发展战略作出更大贡献,特制订本奖励办法。
一、奖励对象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梅州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梅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市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市分行、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行、广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梅州办事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梅州分行,梅州市辖区内信用担保机构。
二、奖励标准
(一)金融贡献奖。
1、金融机构对全市贷款年末余额比上年增长8%以上,按实际新增贷款余额的0.5‰予以鼓励。
2、金融机构对全市企业核销呆帐贷款,按全年实际核销额的1‰予以奖励。
3、信用担保机构担保贷款对全市担保贷款年末余额比上年增长8%以上,按实际新增贷款余额的1‰予以奖励。
(二)金融创新奖。
金融机构创新金融服务,首次在梅州市范围内推出新的金融服务产品,对我市金融业的发展作出贡献的,按项目给予一次性奖励。本奖项奖金总额为10万元,设一、二、三等奖各一名,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2万元的奖励。
(三)为鼓励中国人民银行梅州市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梅州监管分局支持商业性金融机构创新金融服务,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视情况在年终给予奖励。
三、奖金分配
奖励资金50%用于对金融机构领导班子进行奖励,其中30%用于奖励机构主要负责人。广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梅州办事处的奖励方法:按全市各信用联社所得奖励金额总和的20%给予奖励。
四、奖金的负担
上述奖励资金由市财政全额负担。
五、奖励申报
各金融机构分别申报,由中国人民银行梅州市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梅州监管分局核实后,再由评审组(组成单位:人行梅州中支、银监梅州分局、市财政局、市中小企业局、市金融办)签署评审意见,最后报市政府审批。
六、对弄虚作假获得奖励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七、本办法自2008年开始实行,暂定三年。原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政府金融服务办公室关于梅州市金融机构增加信贷投放支持经济发展奖励办法的通知》(梅市府办〔2007〕21号)同时废止。 [page]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主要内容有:对信息披露做专章规定,强化信披监管;完善股权激励的实施条件,明确激励对象的范围;深化市场化改革,赋予公司自治和灵活决策空间,
发布部门:广东省梅州市人民政府发布文号:梅市府〔2008〕74号分类导航:金融保险所属类别:地方法规规章发布日期:2008-10-21关键字:金融服务经济奖励【
发布部门:梅州市人民政府发布文号:梅市府〔2008〕74号分类导航:金融保险商贸服务所属类别:地方法规规章发布日期:2008-10-21关键字:梅州市金融服务【
发布部门: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政府发布文号:深府[2002]123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奖励在推动我市科学技术进步活动中作出突出贡献的自然人、组织,调动广大科技工作
涉外仲裁裁决的撤销事由有: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被申请人没有得到指定仲裁员或者进行仲裁程序的通知,或者由于其他不属于被申
涉外仲裁裁决管辖的相关规定有: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仲裁机构裁决的,当事人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财产所
能申请撤销涉外仲裁裁决的情形有: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被申请人没有得到指定仲裁员或者进行仲裁程序的通知,或者由于其他不属
签谅解书的注意事项如下:1.情节轻微不需要聘请律师的,谅解书应当写明赔偿已达成协议,并且实际赔偿结束。2.没有致受害人伤害的,那么就无需要表述,不过谅解书的重点
在我国关于经济仲裁与劳动仲裁的区别:经济仲裁适用于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经济纠纷关系,劳动仲裁适用于个人与单位之间劳动关系;经济仲裁适用《仲裁法》,劳动仲裁适用《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