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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名购房者获赔110万违约金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4-27 06:16:04 人浏览

导读:

因为售房者延期交房,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37位职工联名将售房单位甘肃省科教城建设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诉至仲裁庭,兰州市仲裁委裁决37名购房者胜诉获赔110万余元违约金。案件进入法院强制执行程序后,售房单位却诉诸法院要求撤销仲裁裁决。1月7日

因为售房者延期交房,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37位职工联名将售房单位甘肃省科教城建设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诉至仲裁庭,兰州市仲裁委裁决37名购房者胜诉获赔110万余元违约金。案件进入法院强制执行程序后,售房单位却诉诸法院要求撤销仲裁裁决。1月7日,记者从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法院已对该案作出终审裁定,驳回售房单位申请。目前,法院已经恢复强制执行,并依法查扣售房单位价值总计约110万元的3套房产。

  交房逾期37名购房者齐讨说法

  2003年底,省药监局的37位职工与指挥部分别签订了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合同。在缴纳了16万到38万元不等的购房款后,本以为按照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能够住进新房,哪知有的房屋迟交了200多天,而个别职工超期600多天后才拿到新房的钥匙,于是,37名住户决定到仲裁庭上讨个说法。可是,就在仲裁庭已经3次开庭审理后,2007年4月9日,指挥部也向仲裁庭递交了申请书,以其中13名购房者延迟缴纳房款为由,请求仲裁庭对该购房合同予以解除,要求返还房屋并支付9.9万余元的违约金。兰州市仲裁委对两案进行了合并审理后,37名职工同意将合同约定的支付违约金数额从万分之三比例降低至万分之一,指挥部向职工们赔偿37万余元即可,但指挥部不同意这一调解方案。

  仲裁裁决售房单位付违约金110万

  庭审时,37名住户的申请代表人与指挥部多番陈述,争执不下。指挥部辩称:购房者没有依约在付款期限内支付房款,所以售房者就获得了迟交房的抗辩权;更重要的是,政府职能部门作出的道路规划和修建计划以及燃气设计方案、供电政策变更等行政行为,也使建成的房屋达不到使用条件才被迫延期交房。

  仲裁庭审理查明,37名职工在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期之前已经交清全部房款,并未违约,所以指挥部主张的购房者违约在先的抗辩权理由仲裁庭不予支持。对于指挥部提出的不可抗力的免责理由,仲裁庭审理后认为,指挥部向仲裁庭提供的证据皆是地方政府部门和单位的具体工作安排上的变化,并非法律及政策变化导致影响工程进度进而延期交房,所以其据此提出的免除违约责任的理由仲裁庭不予支持。2007年5月24日,仲裁庭对该起购房纠纷案作出终局裁决,由科教城建设指挥部给37名购房者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共计110万余元。

  强制执行法院依法查扣3套房产

  2007年6月,因指挥部逾期不履行付款义务,37名住户依法向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强制执行申请。与此同时,指挥部也向兰州中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裁决书。指挥部提出,部分购房者申请仲裁的时间已经超过法定实效,但是仲裁委却没有驳回其申请。而且仲裁委以实际交房日期为准来计算交房的违约时间不当。同时仲裁委驳回了指挥部要求13名购房者返还房屋并承担违约金的请求,属认定事实不清,使用法律不当。据此,指挥部请求法院撤销兰州市仲裁委员会的裁决。法院受理该案后,按照法定程序对37名住户的强制执行先行中止。法院审理认为,指挥部提出的撤销理由,均不属于《仲裁法》有关规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撤销仲裁裁决的情形,故其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的理由均不能成立。2007年11月23日,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驳回了指挥部的撤销裁决申请。目前,法院已经恢复强制执行,依法查扣指挥部价值约110万元的3套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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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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