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仲裁委召开企业仲裁工作座谈会
导读:
2009年9月9日上午,洛阳仲裁委在雅香金陵大酒店召开洛阳市企业仲裁工作座谈会。洛阳仲裁委员会秘书长朱达军、仲裁委委员冯俊岭、李平安出席会议,中国一拖集团、洛玻集团、白马集团、中钢集团、中铁十五局、大唐首阳山电厂、省三建、中国银行洛阳分行、中国人寿保险洛阳分公司、中国财产保险洛阳分公司等三十余家企业代表参加会议,会议由洛阳仲裁委副秘书长岳杏军主持。
首先,朱达军介绍了全国仲裁工作的发展形势,列举了相关的统计数据,他说,2008年,全国202个仲裁机构共受理案件65074件,标的总额为1021亿元,再创历史新高,这充分反映了各地仲裁工作的显著成效及仲裁法律制度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仲裁法颁布十五年来,仲裁制度作为一项新的纠纷解决机制,它具有的尊重当事人的意愿、专家断案、一裁终局、程序简捷、成本较低、解决方式灵活等特点,被越来越多的公民、法人所了解、接受,社会的仲裁法律意识逐步提高。朱达军还简要介绍了洛阳仲裁委开展工作的情况,他说,洛阳仲裁委于1998年9月由洛阳市政府正式组建成立以来,坚持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的方向,认真贯彻执行仲裁法,宣传推行仲裁法律制度,加强机构建设和队伍建设,努力提高仲裁案件质量,公平及时的处理各类民商事纠纷1400余件,涉案标的额30亿元,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优化我市投资环境、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在今后的企业仲裁工作中,朱达军提出几点意见,一是在宣传仲裁制度,规范合同文本,引导通过仲裁方式解决企业合同纠纷上,要加强与企业间的沟通和合作,洛阳仲裁委会为企业提供优质的仲裁法律服务。二是广泛吸纳企业经营管理层、企业法律工作者进入仲裁员队伍,加快仲裁融入工作,为解决好企业合同纠纷提供有力保障。三是共同研讨制定企业仲裁工作运行机制,加强领导,完善措施,全面提升企业仲裁工作再上新台阶。
中铁十五局、洛玻集团公司等企业代表们也在座谈会上纷纷发言,畅谈对仲裁法律制度的认识和对洛阳仲裁工作发展的感受,并对当地仲裁工作的发展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企业仲裁法律工作者在会后一致表示,将大力支持洛阳仲裁委的工作,把仲裁法律制度在企业推向深入。
此次会议气氛热烈,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为进一步促进洛阳仲裁委与企业之间的沟通和交流,推动和做好今后企业仲裁工作有着重要意义,同时也为构建和谐社会,加快洛阳经济健康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