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仲裁和调解工作组第五十届会议召开
导读:
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以下简称贸法会)仲裁和调解工作组第五十届会议于2009年2月9日至13日在美国纽约联合国总部召开。本届会议的议题是,继续对贸法会1976年仲裁规则修订草案进行审议,本届会议主要审议了“申请书”、“答辩书”、“对申请或答辩的修改”、“对仲裁庭管辖权的异议”、“进一步的书面陈述”、“期限”、“证据”、“开庭、证人和专家”、“临时措施”等条款。
中国代表团在会议上提出,建议在贸法会仲裁规则中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同意,仲裁员可以在仲裁程序中以调解的方式解决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纠纷;如果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仲裁庭可以依据和解协议作出裁决;如果双方当事人未能达成和解,仲裁庭将继续仲裁程序直至作出仲裁裁决。中国代表团的提议得到了会议代表的普遍关注,一些国家和组织的代表对中国给予了积极支持和热烈的响应。
贸法会44个成员国派代表团参加了本次会议;26个观察员国、8个政府间组织、28个特邀非政府国际组织派代表出席了会议。
贸法会仲裁和调解工作组第五十一届会议将于2009年9月14日至18日在维也纳召开。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案件简述:合同中有约定的仲裁条款,按照法律规定,本案只能提起经济仲裁。A公司与B公司签订《外包合同》,约定B公司委托A公司从事虚拟现实三维模型制作服务。A公司已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员会,同时启用中国国际商会仲裁院名称)是以仲裁的方式,独立、公正地解决契约性或非契约性的经济贸易等争议的常设商事仲裁机
(2005年1月11日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修订并通过,2005年5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规则的制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和有关法律
第十一条仲裁委员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二)有必要的财产;(三)有该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四)有聘任的仲裁员。仲裁委员会的章程应当依
涉外仲裁裁决的撤销事由有: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被申请人没有得到指定仲裁员或者进行仲裁程序的通知,或者由于其他不属于被申
涉外仲裁裁决管辖的相关规定有: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仲裁机构裁决的,当事人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财产所
能申请撤销涉外仲裁裁决的情形有: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被申请人没有得到指定仲裁员或者进行仲裁程序的通知,或者由于其他不属
签谅解书的注意事项如下:1.情节轻微不需要聘请律师的,谅解书应当写明赔偿已达成协议,并且实际赔偿结束。2.没有致受害人伤害的,那么就无需要表述,不过谅解书的重点
在我国关于经济仲裁与劳动仲裁的区别:经济仲裁适用于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经济纠纷关系,劳动仲裁适用于个人与单位之间劳动关系;经济仲裁适用《仲裁法》,劳动仲裁适用《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