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全国各仲裁案件情况
导读:
2008年,全国202个仲裁委员会共受理案件65074件,比2007年增加了4058件,增长率为6.6%;标的总额为1021亿元,比2007年增加了268亿元,增长率为35%。其中,受理案件数增加的有137个仲裁委员会,占总数的68%;案件标的总额增加的有137个仲裁委员会,占总数的68%。
一、受案量排在前列的仲裁机构如下:
1、武汉仲裁委员会,受案7808件,争议金额53.8亿;
2、广州仲裁委员会,受案4050件,争议金额63.9亿;
3、北京仲裁委员会,受案2057件,争议金额86.8亿;
4、重庆仲裁委员会,受案2035件,争议金额20.1亿;
5、深圳仲裁委员会,受案1966件,争议金额33.5亿;
6、中国国际经贸仲裁委员会,受案1230件,争议金额209亿;
7、西安仲裁委员会,受案1116件,争议金额12.7亿;
8、上海仲裁委员会,受案1086件,争议金额40.3亿;
9、南京仲裁委员会,受案917件,争议金额13.7亿;
10、成都仲裁委员会,受案915件,争议金额4.4亿;
二、2008年全国仲裁机构受案的其他情况
1、共37个仲裁机构受理案件超过500件,占仲裁机构总数的18%;共50个仲裁机构受理案件数量在200件至500件之间,占仲裁机构总数的25%;共79个仲裁机构受理案件数量在50件至200件之间,占仲裁机构总数的39%;受案量不足50件的仲裁机构有36家,占仲裁机构总数的18%。
2、共14家仲裁机构受理案件的标的额超过10亿元,他们是:贸仲、北仲、广州仲裁委、鄂尔多斯仲裁委员会、武汉仲裁委员会、上海仲裁委、深圳仲裁委、青岛仲裁委、佛山仲裁委、重庆仲裁委、淄博仲裁委、南京仲裁委、西安仲裁委、天津仲裁委。其中贸仲的受案标的额209亿排名第一,北仲以86.8亿排名第二。鄂尔多斯仲裁委员会受案160件,而争议标的高达60.6亿,令人瞩目。
3、受理案件的标的额在5亿至10亿之间的仲裁机构共有22家。案件标的额过亿但不足5亿的仲裁机构有69家。剩余97家仲裁机构的案件标的额不足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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