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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培训通知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4-26 05:59:07 人浏览

导读:

核心提示: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特别邀请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副所长曹守晔为仲裁员讲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并进行交流。尊敬的仲裁员:为了正确理解和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
核心提示: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特别邀请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副所长曹守晔为仲裁员讲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并进行交流。

尊敬的仲裁员:

为了正确理解和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不断提高仲裁员办案水平,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特别邀请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副所长曹守晔为仲裁员讲解该司法解释,并进行交流。

具体事项如下:

时间:2009年8月7日(周五)下午2:00—4:30
地点:北京西城区桦皮厂胡同2号国际商会大厦506多功能厅
主讲人:曹守晔 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副所长

参会人员范围:因会场座位有限,本次讲座仅限贸仲仲裁员和部分特邀人员参加,不对社会开放。敬请谅解。

课时计算:本次培训计贸仲仲裁员培训6个课时。

如何到达会议地点:行车路线详见www.cietac.org

停车:会议专用停车场设在国际商会大厦B3层

报名:如您参加,请于2009年8月4日前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报名。

联系人;赵健,电话:82217617;传真:64643500;电子邮件:zhaojian@cietac.org

特此通知。

2009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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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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