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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法律效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25 20:15:40 人浏览

导读:

劳动争议仲裁是一种准司法的制度,其对劳动争议的处理结果具有法律效力,那劳动仲裁法律效力是怎么规定的呢?劳动仲裁法律程序需要多久?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劳动争议仲裁是一种准司法的制度,其对劳动争议的处理结果具有法律效力,那劳动仲裁法律效力是怎么规定的呢?劳动仲裁法律程序需要多久?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一、劳动仲裁法律效力

  劳动仲裁的裁决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根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 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一般仲裁程序终结,仲裁机构便不再对该案进行审理。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和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劳动仲裁法律效力

  二、劳动仲裁法律程序需要多久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3、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4、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五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5、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书面通知当事人。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劳动仲裁法律效力”的相关知识,劳动仲裁的裁决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甚至于一些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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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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