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首例电动车撞死行人案肇事者获缓刑
导读:
骑电动车要小心啦!17岁的赵某骑着一辆电动车,在长沙市浏城桥右转前行时,不慎将一位50岁的妇女撞死。近日,长沙市芙蓉区法院审理此案,判处赵某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据悉,这是法院审理的长沙市首例电动车撞死行人案。
因电动车交通违法而造成的事故越来越多,警方提醒,电动车驾驶人出行时悠着点,不要在车流中到处乱穿。
边骑车边看风景导致事故
赵某是常德人,初中毕业后,经人介绍在长沙一干洗店送衣。
2007年6月17日9时47分许,赵骑着一辆电机号为060818357的电动车行驶在解放路上,因观看街区风景,行至浏城桥上银港大厦右转时,没注意前方有名妇女,不小心将其撞倒。经医院抢救,妇女两天后死亡。
事发后,交警对现场进行勘查,认定赵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6月21日,赵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法院认为,赵某驾车违反国家交通运输管理法律法规,造成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赵某犯罪后认罪态度较好,且已积极协商赔偿了被害人家属7万元经济损失,对其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判处赵某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
电动车交通违法越来越多
说起电动车交通违法,在雨花亭路口执勤的协管员直摇头,他说,抢道、逆行、闯红灯,电动车违法行为每天都在发生。
随后,在韶山路砂子塘路口看到,由北往南方向,一电动车车主边骑车边打手机,红灯亮了,直到超过标线3米多的地方他才停了下来,路口的交通协管员一直吹哨子提醒他注意安全。而旁边一辆显然改装过的电动车开足马力,“呼啸”在机动车道上,与前面一辆摩托撞到一起。
长沙市交警支队民警介绍,今年4月以来,交警一共纠正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违法行为约16万起,其中电动车交通违法占很大比重,电动车交通违法越来越多。
事故频发与厂家擅自提速有关
交警部门表示,电动车引发的交通事故,与一些厂家擅自提高电动车车速有关,而骑行者守法意识薄弱也是一个主要原因。
“大多数驾驶电动车的市民技术并不好,现在天冷,有些人一只手握着龙头……这些都是原因。”交警介绍,上下班高峰期,电动车出事故的比较多,主要是上午7点半至8点半、下午4点半至傍晚6点。车流中,电动车到处乱穿,一不留神就会发生事故。
此外,老年人骑电动车一旦出事故,小伤往往变成大伤,而老年人大多有高血压、心脏病等,他们的治疗过程更为复杂。
交警建议,购买电动车时应选择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的产品。骑行时,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右侧行驶,且最高时速不超过15公里,“为了你的安全,骑车时千万悠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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