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一交警副大队长肇事逃逸 与单位共赔4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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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20-04-13
15:3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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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备受关注的广西隆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原副大队长农文斌
交通肇事逃逸案,近日在广西百色市右江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法院以
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农文斌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此前,被告人农文斌及其责任单位与受害者家属达成调解协议,受害方获得赔偿47万
备受关注的广西
隆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原副大队长农文斌
交通肇事逃逸案,近日在广西百色市
右江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法院以
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农文斌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此前,被告人农文斌及其责任单位与受害者家属达成调解协议,受害方获得赔偿47万余元。
审理查明,今年6月20日晚上,被告人农文斌酒后驾驶一辆警车,撞到13岁的小女孩邓某,接着又碰到一辆同向行驶的小车。事故发生后,被告人农文斌与同车的梁某、李某等3人没有及时报警,在未对现场作保护的情况下,将伤者送到医院抢救。随后,以找医药费为借口离开医院。当晚,邓某经抢救无效死亡。6月21日凌晨,农文斌才回到医院,找到负责处理事故的交警承认自己肇事。经交警部门认定:农文斌负事故全部责任。
据了解,双方当事人于9月10日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人及其责任单位隆林县交警大队主动赔偿受害方经济损失共47万余元,已全部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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