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交通事故 > 交通事故赔偿 >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 > 福建省2004年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福建省2004年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4-03 06:31:11 人浏览

导读:

福建省2004年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1、城镇居民死亡、残疾赔偿金11175元/年2、农村居民死亡、残疾赔偿金4089.38元/年3、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8161元/年4、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3015.22元/年5、职工平均工资15603元/年6、丧葬费7801.5元/人
福建省2004年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1、城镇居民死亡、残疾赔偿金 11175元/年

2、农村居民死亡、残疾赔偿金 4089.38元/年

3、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 8161元/年

4、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 3015.22元/年

5、职工平均工资 15603元/年

6、丧葬费 7801.5元/人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