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交通事故 > 交通事故赔偿 >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 > 交通事故案件中无票乘车或者短票长坐人可以主张损害赔偿吗?

交通事故案件中无票乘车或者短票长坐人可以主张损害赔偿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4-03 01:53:14 人浏览

导读:

现实生活中,在客运机动车上无票乘车或短票长坐者不乏其人。无票乘车者与机动车驾驶人或所有人之间没有订立运输合同,属于搭乘者。短票长坐的,在其车票对应的乘车区间内是乘客,可以主张损害赔偿;超出这个区间,他与机动车驾驶人或所有人之间的运输合同就因履行而终止
现实生活中,在客运机动车上无票乘车或短票长坐者不乏其人。无票乘车者与机动车驾驶人或所有人之间没有订立运输合同,属于搭乘者。短票长坐的,在其车票对应的乘车区间内是乘客,可以主张损害赔偿;超出这个区间,他与机动车驾驶人或所有人之间的运输合同就因履行而终止,短票长坐人与机动车驾驶人或所有人之间的运输合同权利义务关系终止,短票长坐人不再是机动车的乘客,也属于搭乘者。

对于上述这种情况的搭乘人应当以是否经过驾驶人同意为判断标准进行区分,如果机动车驾驶人或所有人不知道他们没有买票或短票长坐,或者车辆所有人或驾驶人检票后发现无票或者短票长坐,已经责令其补票或限其离车,其拒不补票又拒不离车的,因为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不具有赔偿请求权。不过,如果驾驶人或者车辆所有人在检票后发现此情况,基于同情或别的原因许可其搭乘车辆,无票或短票长坐者就属于好意同乘者,在道路交通事故中享有损害赔偿的请求权。

" target="_blank" title="">维权网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